宁夏农村金融发展的制度变迁与路径选择范文
政治文化变迁与农村社区制度选择
冯仕政
[摘要]通过分析南街村的制度变迁,本文揭示了社区制度选择与国家政治文化变迁之间的关系。改革以来,南街村在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逐渐形成了一种逆市场化的集体制度,这样一种独特的制度变迁取向和路径正是国家政治文化不断塑造和建构的结果。本文揭示了这一过程中所蕴含的复杂而微妙的制度变迁逻辑和机制。
[关键词]政治文化;制度变迁;农村社区;南街村
改革开放以前,人民公社是中国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村社区只是计划体制中的一个基层单位,自主权非常有限。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的不断分权让利,农村社区获得的自主权越来越大,主动性越来越强。利用国家赋予的自由空间,农村社区自主发展,各显神通;在此过程中,农村社区创造了千差万别的制度形态,其中一些很有特色的制度形态已经成为社会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产生了许多成果①。遵循这一传统,本文将研究河南省南街村的“共产主义小社区”制度。关于这一制度形态形成的逻辑和机制,笔者曾有专文阐述②。在这里,本文想着重讨论国家政治文化的变迁与农村社区制度选择之间的关系。
一、农村社区的制度变迁:“政府-市潮与“国家-社会”之外
关于中国改革进程中农村社区制度变迁的逻辑和机制,以往的研究可以概括为两种范式:一种是在经济学中流行的“政府-市潮,另一种是在社会学、政治学等非经济学学科中流行的“国家-社会”。在“政府-市潮范式中,农村社区的制度变迁被理解为一个“理性选择”过程。所谓“理性选择”,指“政府”和“市潮都是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理性人”,特定的制度形态和制度变迁轨迹就是这两个“理性人”为了各自的最大利益而博弈的结果。在这种范式眼中,人类的“理性”只有一种,那就是追求收益最大化,或者用韦伯的话来说,就是工具理性。由于各类人群的“理性”是没有差异的,自然不能用“理性”本身去解释不同社区在制度选择上的差异。
那么,社区之间的制度差异是怎么造成的呢。是由行动者在行动过程中所面临的约束条件不同造成的。遵循这一逻辑,“政府-市潮范式最后不是用人的“理性”,而是用人所处的环境去解释各地制度变迁的差异;它所谓的“理性选择”分析,实际上不是对行动者的“理性”本身进行分析,而是只分析行动者施展自己的“理性”时所面对的环境约束。由于在这一范式中,“理性”只是一个不需要解释的假设,而不是一个需要进一步分析的变量,导致文化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就被排斥在理论分析之外。在本文看来,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人固然是理性的,但理性有不同的方向,就像韦伯所论述的那样,有时是价值理性的,有时是工具理性的,有时是传统理性的,而不是像“政府-市潮范式所假设的那样,只有一个方向,即工具理性。不同人群在什么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理性方向,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文化,文化作为一个符号和意义系统,既影响人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认知判断,也影响着他们的价值选择。
在后文我们将会看到,正是由于深受国家政治文化的影响,南街村在解读自身面临的困境和展望前进的方向时,才把“率先建成全世界第一个共产主义小社区”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才把“政治挂帅”和“破私立公”作为实现这个目标的基本途径。与“政府-市潮范式不同,“国家-社会”范式强调与国家正式组织和正统意识形态不同的、甚至相对立的“社会”因素对社区制度变迁的决定性影响。研究者们所揭示的“社会”因素很多,包括村落文化、家族文化、地缘关系网络、血缘关系网络、地方宗教信仰,等等。在这一范式中,虽然也有很多研究把社区制度变迁理解为一个服从工具理性的利益驱动过程,但至少,它在理论上没有先入为主地把文化因素排除掉,一些学者甚至特地强调文化因素的影响,比如林南先生在分析天津大邱庄时就特别强调家族文化因素。不过,正如“社会”这个概念所显示的,这一分析框架即使强调文化对社区制度变迁的影响,也只是强调“社会”文化,而未注意作为国家的政治文化。而南街村,决定其制度变迁方向和轨迹的恰恰是国家的政治文化,而不是“社会”的文化。
要言之,“政府-市潮和“国家-社会”这两种既有的分析范式受其内在解释逻辑的限制,都忽视了国家正统的政治文化对社区制度变迁的影响,即使注意到了也无法给出圆满的解释。本文力图在这两种分析范式之外,以南街村为个案来剖析国家政治文化对社区制度变迁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二、南街村的制度变迁:逆市场化的集体化
南街村是隶属于河南省临颍县城关镇的一个行政村。它自改革以来的制度变迁,不是一个自然演化的过程,而是村党支部书记王宏斌按照自己的政治理想对南街村进行社会改造的结果;社会改造的基本方向是要把南街村建成全世界第一个“共产主义小社区”,社会改造的基本手段则是“政治挂帅”和“破私立公”。经过20多年的社会改造,南街村形成了一个高度政治化、集体化的“南街村体制”。显然,这个体制不管是在方向上还是在实现手段上都是逆市场化而行的,这是“政府-市潮框架没有预料到的。
王宏斌在改革前即担任南街村的支部书记。1981年,在农村改革大潮中,南街村按照“大包干”的政策要求解散了集体,两个集体企业也承包给了私人。据称,集体解散后,南街村迅速陷入一盘散沙。特别是两个集体企业,效益急剧下滑,工资拖欠严重,安全事故不断。更糟糕的是,村民们怀疑这种局面是由于王宏斌受贿造成的,于是不断上访、告状,搞得王宏斌声名狼藉。1984年,王宏斌决定将两个村办企业收回来,由村党支部“集体承包”。“集体承包”后,南街村集体经济得到极大发展。以不断增强的集体经济为基础,王宏斌按照自己的政治理想,逐步对南街村进行社会改造。
王宏斌治村奉行“外圆内方”的指导思想。“外圆”就是对外与市场经济接轨。按照“外圆”的思想,南街村兴办了大量集体企业,集体经济成为南街村“建设共产主义小社区”的经济基矗“内方”就是对内坚持用“毛泽东思想”治村。在南街村看来,“毛泽东思想”的核心可以概括为两条:“政治挂帅”和“破私立公”。“政治挂帅”是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视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建设“共产主义小区”的生命线。南街村深信,“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而物质的力量是有限的”;“南街村要发展,就一定得把政治工作放在首位。政治工作做好了,从根本上解决了人的思想问题,经济工作就好办了。人的积极性只要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③“破私立公”是不断消灭私有制,逐步扩大公有制的范围,直到生产和生活全部由集体统一安排。为此,南街村实行了统一分配住房,实行“低工资、高配给”等分配制度———在南街村看来,工资制只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而配给制则体现的是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原则。显然,在“外圆”与“内方”之间,“内方”高于“外圆”,“外圆”服务于“内方”。因此,“内方”才是南街村制度变迁的决定性动力。
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南街村最终建立起与人民公社相类似的再分配体制,但其集中控制程度比人民公社要高得多,范围要广得多。南街村的全部权力都掌握在以王宏斌为首的一个领导班子手中。这个领导班子由分别来自党委、村委和企业等三个系统的20余人组成,但王宏斌在其中拥有绝对权力。以王宏斌为首的“三大班子”每逢单日开会,研究和指挥村里的大小事务。大至村里的发展规划,小至村民的婚丧嫁娶,均由这个班子决定。在经济方面,南街村是“生产资料全部公有,生活资料绝大部分公有”。南街村下属的26个企业均归集体所有,并且在经营方式上全部实行集中计划管理,各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都由“三大班子”一手控制,企业的自主权非常有限。最能体现南街村“共产主义”特色的是其“工资+供给”的分配制度。村民的工资收入很低,生活所需的绝大部分物资都由集体供给。南街村确定的政策走向是,今后要继续加大“供给”的比例,直到生活资料也全部公有。
以经济控制为基础,南街村领导集体进一步将权力控制延伸到整个社会领域。社会控制之严厉,从其婚姻制度可管窥一斑。南街村规定,男女青年不到23岁不准谈恋爱,不准订婚,不到25岁不准结婚;“村委会的婚姻介绍所保留审查所有婚姻的权力”,各位村民的婚恋对象须经村里审查通过方可;结婚必须采取集体婚礼的形式,“私自”结婚,或者举行集体婚礼后再摆宴席招待客人都是违反村规的。还有一些规定更是独特,比如,不准听流行歌曲、不准梳“汉奸头”,等等。
自改革以来,我国农村重走集体化道路的村庄不在少数,但像南街村这样完全逆市场化而行的集体化却是非常罕见的。那么,南街村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制度变迁景观呢。其成因非常复杂。限于篇幅,本文只讨论国家政治文化变迁与社区制度选择之间的关系。前已述及,南街村的政治变迁方向和轨迹从根本上是由“政治挂帅”、“破私立公”这一路线所决定的,因此,只要揭示这一路线是如何从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变成南街村制度变革的指导思想,这种指导思想具体又是怎样一步一步决定了南街村的制度形态即可。
三、计划体制的政治文化遗产
南街村独特的制度变迁景象与改革开放前的政治文化遗产有着十分直接的联系。这里所谓的政治文化,是指人们在一定政治体制下所养成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模式。如果从1956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算起,计划体制在中国的存在长达20余年。在这20多年的实践过程中,计划体制形成了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文化。在意识形态方面,核心观念是“公”,以公为美,以私为耻。“公”的观念被简化为“一大二公”,“越大越公越好”等政治口号广为传播,让农民,特别是农村干部耳熟能详。“一大二公”的计划体制存在着一个难以克服的痼疾,那就是微观激励不足,从而导致效率低下。要克服这一问题,“物质刺激”显然与“公”的要求不符,唯一的办法就是“政治挂帅”,用政治运动或“阶级斗争”去解决本该用经济手段去解决的效率问题。在此过程中,“树典型”是一种经常使用的政治动员手法。
“树典型”作为一种政治动员策略,其核心技术是抓取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非常熟悉的组织、个人、行为和话语,通过对这些事物进行重新诠释,将其改造为政治权威所钟意的意识形态符号,然后用以表达有关方针政策的内涵和期望。由于“典型”取自群众的日常生活,具有“群众基幢,因此,把经过诠释的“典型”重新反馈到群众中,往往容易被群众理解和接受。通过这个过程,政治权威就非常巧妙地将自己的政治意图灌输到群众头脑中。从这个意义上说,“树典型”是计划体制下一种非常重要的政治社会化机制,计划体制需要倚重它来传播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各项方针政策。因此之故,在改革前的20多年间,有关部门树立的各级各类“典型”不知凡几。南街村党委书记王宏斌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我王宏斌十四岁小学毕业,毕业就回来当农民啦,没考上中学。那时候语文算术门门是60多分,考不上中学,也没想着再留级上学。因为啥哩。那时候60年代社会上就号召学习邢燕子、董加庚,毕了业之后不当工人,不当干部,不进城市,回去到农村改变自己的家乡。那时候我在思想上就奠定了这个基础,就下定了决心:我这一生也走这条路。所以64年小学毕业以后也没有再想着上学,就回来了。回来了十四岁年纪太校现在我的个儿也不高,那时候更矮。重体力劳动活也干不成,只是干个小技术活,那就看个红薯苗呀,种个烟芽呀,粮食成熟季节看个庄稼。那几年里,一队50多户人家200多口人,大人小孩都说王宏斌是个好孩子。队里谁当干部都表扬我,不管谁来俺队也是表扬我。69年10月份南街大队整党,那时候整党是开门整党,选积极分子参加整党学习班。你想我的威信那么高,一选第一个选中了,选中我参加大队整党学习班。70年的元月份,整党学习结束,就选我当了个民兵排长。当了一年民兵排长,71年又当生产队长。在71年的10月份我又出去当了一段工人,在县生产公司当了保管员,业务员干了一段。干到74年的2月份,俺大队生产队又把我要回来当队长。75年俺生产队粮食产量就翻了一番半。县委当时是dw书记在这当书记。夏粮生产一结束,总结生产经验,一总结,总结住南街村一队。说粮食产量比去年翻了一番半,这速度是真不低的,全县是独一无二。县委宣传部就派了一个姓张的同志,到南街村总结经验。一总结,总结住我这生产队长,还是不当工人当农民回来当生产队长的,当时这种做法哩也是很少见的。那时候的农村社员都愿进城市,愿当工人。我是当上工人了又不当回来当农民当生产队长,回来以后粮食产量又翻了一番半。根据这两个素材写了一个材料,这个材料确实很吸引人。75年县里叫我发个言。一发言真是一鸣惊人,县委发了三个文件,全县青年学王宏斌。我是76年7月1日入党的。我入党的手续简单的很,没有预备期,也没有举手宣誓,县委常委一研究,就通知公社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到南街村大队,召开党员大会就宣布:“经县委研究决定,王宏斌从今天起成为中共党员,是南街村大队副支部书记兼一队生产队长。”就这么简单。在7
5、7
6、77这三年里我在临颍县红的发紫,谁都知道我王宏斌。县里领导还有公社领导,见了王宏斌都是先笑,后说话,再握手。④
这段话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
六、七十年代一个中国农民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先是“社会上号召学习邢燕子、董加庚”的政治氛围让他受到感染,暗自下定了“我这一生也走这条路”的决心。后来,县里把他树为“典型”的经历、“在临颍县红的发紫”的切身体验使其对有关意识形态观念的记忆更为刻骨铭心。如前所述,“政治挂帅”、“破私立公”等政治观念对南街村的制度变迁起到了非常关键的定向作用。不难发现,这些观念正是通过树典型这一政治社会化机制从一种高居庙堂的国家意识形态渗透到南街村的。国家意识形态先是影响到王宏斌,再通过王宏斌这个人影响到南街村在改革以后的制度变迁。王宏斌在年轻时所接受的政治信仰为改革开放后南街村的制度变迁埋下了种子。
四、政治文化与初始制度选择
1978年,我国开始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农村改革首开先河。与前苏联和东欧诸国不同,中国的改革是在保持基本社会制度(尤其是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连续性下的渐进式改革。体制上的连续性保证了政治文化的连续性。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意识形态的拨乱反正为先导的。拨乱反正的核心任务是肃清各种“左”的思潮,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指导思想。显然,南街村“政治挂帅”、“破私立公”之类的思想正好是拨乱反正的对象。在改革过程中,它本应丧失政治舞台和政治合法性。但事实正好相反,它在南街村顽强而成功地延续下来。这是为什么。原因在于具体制度的终结与意识形态的终结是不同步的。“政治挂帅”、“破私立公”是为计划体制服务的,也是依托计划体制而存在的。作为计划体制之农村组成部分的人民公社制度虽然在改革初期即告解体,但在这一体制下养成的意识形态观念却不会同步终结。内中机制在于,个体才是意识形态传承的实际载体。在某一时点,某种体制的生命终结了,但在这一体制下成长起来的个体并不会与之同时终结。通过社会化过程,原来的意识形态已经内化于某些个体的观念之中。随着个体生命的继续存在,这些意识形态观念的生命也得以延续。南街村即属这种情况。“政治挂帅”、“破私立公”等观念早就在王宏斌的头脑中扎下根来,人民公社的解体并不妨碍这些观念继续在王宏斌头脑中存在。这一条件与下述其他条件因缘际会,使得王宏斌个人头脑中的政治观念能够上升为整个南街村的指导思想:
一是农村改革未像以前历次政治运动那样进行干部清洗,而是有意识地保护了一大批干部。因此,在农村改革过程中绝大多数村干部仍然留任原职。王宏斌也一样。在南街村实行“大包干”之后,他仍担任村支部书记,权力虽然减小不少,但仍掌握着两个村办企业的支配权。利用这一支配权,王宏斌把这两个原本已经承包给个人的企业重新收回,由村党支部“集体承包”,这是南街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第一步。如果没有这个支配权和第一步,南街村就不可能有后来的集体经济,自然谈不上以集体经济为基础建设“共产主义小社区”。
二是中央在进行意识形态的拨乱反正时,没有采取以往大规模的政治宣传或群众运动方式,而是只限于一定范围的有序讨论。这样一种处理方式为意识形态的延续提供了方便。所以,尽管中央明确指出要将毛泽东思想与毛泽东同志晚年所犯的错误区分开来,但不少村干部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仍然相当模糊。对于王宏斌来说,由于其早年的特殊经历,自然更容易继毛泽东晚年提出的“政治挂帅”、“破私立公”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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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⑦王宏斌经理1990年6月14日在公司各厂队、各室团干会议上的讲话,南街村档案第21卷。
⑧1991年6月13日“三大班子”会议记录,南街村档案第28卷。
⑨王宏斌在临颍县奔小康先进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的发言,南街村档案第4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