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分析报告
(一)
一、人寿保险状况概析
所谓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随着国民生产总值的逐年提升我国城乡居民对人寿保险的关注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密切。到底什么是人寿保险呢。
寿保可以理解为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从社会角度来分析,总会有一些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会有一些人患病,各种危险随时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所以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对付人身危险的方法,即对发生人身危险的人及其家庭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人寿保险就属于这种方法。它的特点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对参加保险的人提供保障,以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编制家庭理财计划,为城乡居民家庭构筑心理的防线,构建创造和谐的生活空间。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兼有保险、储蓄双重功能的投资手段,越来越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和钟爱。人寿保险可以为人们解决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各类风险的保障问题,人们可在年轻时为年老做准备,今天为明天做准备,上一代人为下一代人做准备。这样当意外发生时,居民的生活才有经济保障,可以老有所依,病有所仗。
我国人寿保险事业发展到今天,种类与机制已经越来越健全,包括定期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如果将其按风险收益结构细化,还可将人寿保险划分成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和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尽管人寿保险在众多保险业务中占了很大的比重,但相对发展稚嫩的中国保险市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同时,也给寿保也带来了各方面的阻力。
二、寿险存在的风险
(一)从行业自身角度来分析,人寿保险存在以下四点突出风险:
1、现金流风险
即由新业务大量减少和大量保单退保造成的风险。由于资产和负债的长期特性,这类风险对寿险公司的影响远大于非寿险公司。2003年,部分寿险产品大量退保,而新增保费增长缓慢,潜在现金流风险正在加大。
2、投资风险
《保险法》颁布以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活动非常混乱。保险公司大量投资于三产、房地产、拆借,结果造成大量呆账、逾期贷款。1995年以后这类投资活动得到抑制,但受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等因素影响,保险公司无论是委托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理财,还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理财都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近两年来股票市场一路下行,证券业风险已经波及保险资产。2004年10月中央银行上调利率前后,国债等债券收益率大幅下降,而2004年保险公司持有债券比重已达到总资产的38%,投资风险显然还在加大。投资效益低下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成为我国保险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
3、利差损风险
据测算,1999年以前的保单会导致我国寿险业利差损每年增加约20亿元,到2004年底寿险业利差损总额将超过720亿元,占到行业总资产的9%左右。即便各寿险公司将全部业务盈余都用于弥补利差损,也需要10年的化解时间。若投资收益不理想,化解时间还会延长。
尽管在进入升息周期后利差损的压力会有所减轻,但由于1999年以前保单平均预定利率高达7%、保单平均期限长达35年,无论是升息周期的长度还是升息幅度都很难使利差损自然消除。这意味着在未来10年左右的时期内,我国寿险业特别是老公司都将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由于保险公司普遍存在财务数据失真现象,真实的利差损风险可能被大大低估。
4、资产负债匹配风险
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我国寿险业资产负债失配问题相当突出。特别是一些公司为追求高速增长,在寿险产品定价时,往往不能全面考虑资产的期限、收益、利率、汇率未来的可能变动等因素,而仅从市场竞争的角度出发,甚至简单模仿其他公司的产品定价。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5年以内的资产负债匹配程度高于50%,但5年以上中长期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程度却远低于50%,资产负债失配状况已相当严重。
(二)从市场发展分析,寿险业的共性风险有三点:
1、资产过度集中风险
当保险公司资产高度集中于某一单项资产或某一类别资产上时,资产价值的波动极易给保险公司带来风险。这类风险本应通过资产多元化途径规避,但在目前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管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资产多元化将很难实现。2003年我国保险公司91
22、8亿元的总资产中,银行存款就占了
49、9%,集中度显然过高。2004年这一状况虽有改善,但改善的程度还十分有限。
2、管理风险
部分公司的增长模式仍相当粗放,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重要凭证管理混乱等现象普遍,导致企业财务信息失真、资金流失或串账使用。因管理失控,一些公司应收保费和未决赔款漏洞很大,成为主要风险源。
3、股东风险
目前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侵占企业资金的潜在风险已经出现。而外资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等关联交易的形式,向海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以逃税避税的做法,也有可能导致其在华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例如2003年美国友邦在中国设立的7个分公司中,就有5个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此外,目前许多热衷于保险公司的民间投资者并不懂保险。成为股东之后,他们很难有耐心等待数年才获取投资收益(寿险公司通常需要7-8年才能进入获利期。),而股东的分红压力往往是造成经营者短期行为的重要原因。
总之,除上述明显风险外,现阶段我国人寿保险还存在很多方面问题:制度不健全、法律法规滞后、民众保险意识不足、保险公司认识有误,经验不足、风险控制能力弱、专业人才与技术缺乏、组织构架与管理方式不足等。
三、应对风险的积极对策
(一)寿险业系统风险分析
我国寿险业的基本特点有三:一是寿险自身特点决定了产品大多为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产品;二是以个人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三是在前些年高速发展时期,为追求规模扩张,推销了大量趸缴的投资型产品。2003年,投资连结产品和分红产品的市场占比达到58%,传统寿险产品比重只有30%。这三个基本特点使得寿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必然面对以下问题:
第一,寿险资金的长期性使得外部环境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巨大,而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健全性(包括资本市场规模过小、可交易金融商品种类不足、市场秩序紊乱制度缺陷严重、市场缺乏活力和效率等等)必然会大大影响寿险资金的投资效益和安全性。这种不健全性在短期内还看不到改善的前景。
第二,寿险产品的长期性使得资产负债匹配程度对寿险公司影响重大。无论是期限、利率方面的不匹配还是由市场汇率、利率等因素波动引起资产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与负债价值不匹配,都可能给公司带来不能及时将资产变现支付到期赔付的风险。
第三,与期缴产品相比,趸缴产品比重过大不利于保险公司建立稳定的现金流。同时从内含价值角度分析,投资型的银行保险产品尽管保费占比较大,对内含价值量的贡献却非常小。因此寿险产品结构的不合理,往往会掩盖保险业的潜在风险,最终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第四,以个人客户为主的服务特性使得寿险公司业务比较容易受到退保等行为的冲击,同时寿险公司经营失败的社会成本也较高,对寿险业的社会形象会产生较大冲击。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从中长期看,最可能引发寿险业系统风险的因素是投资失败和资产负债失配;从短期看,最可能引发系统风险的因素是现金流风险。同时寿险业的系统风险明显大于非寿险业,对外部环境变动的敏感度也更高,需要加以充分重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今后2-3年,由于大批趸缴投资类产品即将到期,届时保险公司不仅将面临集中兑付压力,而且面临兑付后资金外流压力,现金流风险会明显增加。
(二)长期健康稳定的市场策略
如何在人寿保险这样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需要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而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则押后处理。
但现实情况里,这优化的过程往往很难决定,因为风险和发生的可能性通常并不一致,所以要权衡两者的比重,以便作出最合适的决定。
对人寿保险的风险管理亦要面对有效资源运用的难题。这牵涉到机会成本(opportunitycost)的因素。把资源用于风险管理,可能使能运用于有回报活动的资源减低;而理想的风险管理,正希望能够花最少的资源去去尽可能化解最大的危机。
对于现阶段人寿保险业来说,风险管理就是通过风险的识别、预测和衡量、选择有效的手段,以尽可能降低成本,有计划地处理人寿保险业可能遇到的风险,以获得寿保健康发展经济保障。这就要求寿保公司经营过程中,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预测各种风险发生后对资源及生产经营造成的消极影响,使生产能够持续进行。可见,风险的识别、风险的预测和风险的处理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步骤。
可行性措施:
1、深入了解经济周期变动,如果我国经济出现增长率减慢、失业率增加、恶性通货膨胀等情况,将直接影响到保险业。一方面,保险公司保险费收入增长率会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另一方面退保率会一路攀升,两者结合就很容易造成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困难和偿付危机。根据经济周期制定相关策略,平衡经济周期带来的寿保业恶性循环。
2、时刻关注是否有金融市场形势恶化或境外金融危机传导,风险和危机都具有传导性由于金融行业之间存在高度的关联性,其他金融行业一旦出现危机也会很快传导至保险业。
3、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政治因素和经济政策的较大调整对人寿保险也影响很大,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较紧,是国内人寿保险业与其他地区寿保业的显著不同,因此,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寻求地方政府支持。
4、注重服务创新,提升公司信誉,积极倡导人性化、信息化服务新理念,努力形成社会化、理性化服务新格局。
发展预期
由于我国寿保业情况复杂,短期内如果没有本质性的改革,寿保业状况不会有很大的改观,但是如果能按文中分析的有效措施进行经营,至少会给国内寿保也带来一给良性竞争空间,一个和谐发展的空间。同时能够有效地管理风险,实行盈利。
保险分析报告
(二)
一、保险市场概述
7月份以来,保险市场也在积极备战奥运商机,尤其是各地保监局及相关保险公司纷纷接到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积极落实奥运赛区以及非奥运重点区域如旅游区、商业区、交通区的公众责任保险。不少保险公司在原有保险责任基础上,针对奥运风险特点,扩展了重大突发事故等条款的保障范围。
其次为切实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理赔处理的高效、便捷,200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专门在奥运北京主赛区以及天津、青岛、秦皇岛、沈阳和上海等分赛区所在地推出两项理赔特别便利服务举措:一是实行临时特别授权,提高各赛区所在地分公司理赔权限金额至原理赔权限金额的3倍,以提升当地理赔案件的业务处理能力。二是提高分公司理赔备用金额度至正常额度的2倍,以确保理赔款项支付的及时足额到位。
二、7月份保险市场特点
1、投资风格趋于稳健,投连险回暖
由于前期股市连阴使得投连险下跌,但从本月的相关数据分析,相比连续两个月进取型账户收益率全军覆没的恐怖,7月份上半月进取型账户的战绩全线飘红,尤其是不少保险公司在投连险的初始费用等方面给与投保人一定的免费优惠,并且在产品设计方面注入额外收益的条款,使得本月的投连险开始逐渐回暖。
2、保底利率
2、5%有望提升
现行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
2、5%是保监会于1999年参照当时
1、98%的存款利率所制定。而本月保监会在网站上公布《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以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允许保险公司在准备金评估利率不高于
3、5%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设定预定利率。这举意味着沿用9年多的寿险产品
2、5%的预定利率上限迈出破冰一步。
3、传统寿险重新被市场所青睐
随着年初股市行情的变换,以及当前市民对于意外和健康保障的需求极速提升,保险公司从今年6月份开始,主动调整产品结构,营销重点又悄悄转向了保障型产品。尤其是近期友邦、平安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近期纷纷推出多款医疗保险产品,显示出目前市场对于传统寿险品种的青睐和重视。
三、本月关注的热门保险新品评析:
1、瑞泰人寿瑞赢之选万能险
产品介绍。本产品是瑞泰人寿推出的一款万能保险。它保费昂贵(最低3万元起),它在保单满一年后,即可选择在合适的时机,将万能险的个人账户实现部分支取,还可在犹豫期过后随时追加投资或支取账户资金。并且每月保险公司会公布万能账户实际结算利率。
基本保障。它提供额度为个人账户价值105%的人身保障作为身故保险金。并且在保险合同期满,可以一次性领取万能账户价值作为满期保险金;也可选择免费转换至瑞泰赢盛之选投资连结保险。
关注理由。它不同于普通万能险的特点是该产品是一款短期万能险,只有5年的保障期,但它具有国内首创的可以转换成投连产品的免费功能,可以让5年期满后的万能险转换成本公司的赢盛投连产品。变成投连险后可免初始费用及买卖差价,同时将获得1%的特别转换奖励,还特设多个投资账户为您提供更多选择。它满足了短期股市不景气的情况下,仍想做投资但又不愿冒很大风险的客户,5年后一旦市场局面转好可以转换成投连险做激进型投资,也可终止合同,满足客户不同需求。
2、太平洋人寿北京八月全家福
产品介绍。本产品是由太平洋人寿推出的一款针对08年奥运会期间保障全家的意外保险。
基本保障。保费便宜(30元/人),它不同于一般意外险,它以卡单形式推出,一张卡单可以保全家老小,包括客户及客户的配偶、父母、子女。成年人保额最高30万,未成年人保额最高10万,一张卡单的总限额为100万。
关注理由。北京奥运会的开幕意味着外来人口的剧增,这样意外风险的发生率也会增大。为了更好的提供全家人的保障,尤其是对于打算全家一起去看奥运会的北京市民,购买一份这样的卡单,可以很好的为全家带来一份安心。
四、专家建议:
1、看奥运意外险保驾护航
北京奥运会精彩纷呈的奥运赛事让每个人都期待,然而交通、旅途上的各种意外等等却无法预料。虽然政府机构为这次奥运会做好了多方位严实的安全措施来确保奥运安全。但是钱生钱网专家建议:购买一份意外险为您和家人的奥运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2、重保障轻收益
现在推出的保险产品,几乎都和分红功能挂钩,较好的迎合的投保人的理财心理。然而不少投保人错误的将保险和投资画上等号,有的甚至刚买几个月,发现收益不如当初假设的高,就想退保。我们暂不谈保险公司的分红收益有无噱头在里面,但钱生钱网专家建议:买保险应看重保险的保障功能,而不是投资分红,因此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保险产品的收益。
第二篇:保险案例分析报告案例分析报告
【案情】
原告:李海、李小宝
被告:某保险公司
2006年9月,李海为其子李小宝投保了某保险公司一年期学生、幼儿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期内,李小宝在居民大院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发生医疗费用1万多元,肇事司机向李海赔偿了全部医疗费。随后,李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到保险公司拒赔,拒赔理由为:住院治疗费用已经得到补偿,按照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公司不必赔付。李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依约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焦点】
案纠纷涉及到保险的一项重要原则即损失补偿原则,商业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是否具有补偿性质,一直是保险界和法学界争议的焦点。保险界尤其是保险公司一般主张医疗费用保险具有补偿性质,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对这个问题则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主张。保险公司对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等所支付的医疗费用是否还应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商业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是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法律依据
从我国《保险法》的现行规定来看,保险代位权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这一点,从我国《保险法》第68条的规定中可以得到证明。
《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该条增加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追偿”的规定,强化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对第三者的追偿权,使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第三者的追偿权更加明确。
在“案外责任方”已经向小宝支付了赔偿金后,保险公司是否仍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呢。该保险公司认为其不应当承担责任。但我认为,被告的这一抗辩是基于保险行业中的“损失补偿原则”提出的,而“损失补偿原则”是适用于财产保险的原则。在本案判决中主要适用了《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分析意见】
“损失补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本案中,原、被告建立的是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保险法明确限制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行使代位追偿权,而对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求偿后,仍可以向第三人求偿作出了肯定的规定,同时,保险法对人身保险,没有重复投保的限制。法院认为,“损失补偿原则”并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分析结果】
我认为该保险公司对于残疾金理赔的免责条款未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其仍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李小宝支付残疾保险金。
第三篇:保险行业分析报告保险行业分析报告
我国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保险市场发展前景看好,保险市场业务收入将继续增长,但增长速度将放缓,一方面是因为经营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缘于宏观调控的影响。虽然中资保险公司凭借地理优势,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占有领导地位,但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的加大,外资比重将不断增加,会逐步蚕食中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就经营方面来看,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不理想,在投资渠道放宽的背景下,有较多的改善机会。目前产险处于亏损的边缘,经营费用支出需要压缩,主要寿险公司的经营状态尚可。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偏紧,但整体偿付能力尚处于正常状态。保险市场的整体格局
一、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近年来,我国保险密度(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和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4年我国保险密度为332.19元,北京、上海、天津分别以2490元、1763元和791元的保险密度位列全国前3位。当前我国保险密度总体上呈东、中、西递减之势,与当地的经济实力成正向关系。2004年我国保险深度为3.16%。全国约三分之二的省份的保险深度在2%。3%之间,超过3%的有北京、上海、山西、新疆、辽宁5个地区。就代表保险业整体水平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指标而言,我国与世界发达水平差距很大。2003年发达国家保险密度平均为2764美元,约为我国的68.9倍,保险深度平均水平为9.2%,大约是我国的2.7倍。正是由于差距很大,也表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令人看好。表1:近几年我国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指标年度保险密度(元)保险深度1999年110.651.70%2000年126.211.78%2001年109.16
2.20%2002年237.642.98%2003年287.443.33%2004年332.193.16%资料来源:保监会资料和鹏元资信保险业数据
二、产险和寿险的市场份额对比2005年1至7月间,我国保费行业实现业务收入3022.03亿元,其中寿险业务收入2225.99亿元,产险业务收入796.04亿元,分别占总保费收入的73.66%和26.34%,寿险业务占有显然的主导地位,但产险业务收入的增长率高于人身险。表2:2005年7月底我国保险行业收入构成险种收入(亿元)市场份额同比增长寿险2225.9973.66%12.93%产险796.0426.34%14.52%合计3022.03100.00%13.33%资料来源:保监会资料和鹏元资信保险业数据
实际上,寿险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中起步较晚,1982年才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开办,当年的保费收入159万元,不过该业务的发展速度很快,在整个保险市场份额的比例也不断增加,目前已稳定在75%左右的市场份额。同时,寿险业务的种类也不断趋于多样化,已经由80年代的几十种增加到目前的数百种。2000年以前,我国寿险市场上以传统储蓄型产品(非分红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以及补充医疗险)为主。为应对降息对寿险业务的影响,2000年后,我国寿险市场中的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产品以及万能寿险等投资险种相继上市,并取得了快速增长。相对而言,我国产险险种单一,主要险种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其中财产保险约占到产险总收入的95%,财产保险中又以机动车辆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为主。2005年1至7月,我国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3.32%,但增长幅度正逐步放缓。从直观数据来看,2005年1至7月,全国寿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2.93%,但若扣除中意保险200亿元的大单因素后,其业务收入的实际增长是0.94%,没有改变自2004年以来寿险业务增长低迷的状态。2005年1至7月份虽然我国产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速有所放缓,但并没有改变今年以来财险成为保险业增长的主要拉动力的趋势。
三、内、外(合)资保险公司对业务的争夺1992年我国在上海进行保险开放试点,1995年扩大到广州,1999年进一步扩大到深圳。根据入世承诺,中国对国内保险公司的保护已经于2004年12月彻底终止,中国将允许外资寿险公司向中国居民提供健康保险、团
体保险和养老金年金保险服务,并不再限制其经营地域。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境内保险公司
有75家,再保险公司5家,外资、合资保险公司37家,中资保险公司33家,外资、合资
保险公司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中资。与外资、合资保险在数量上的优势相比,其在市场份额
上仍远远落后于中资保险公司,其中以财产保险表现尤为突出。不过由于中意保险一笔200
亿元的大单业务,外资在人身险这块业务收入的比例,已由2004年底的2.64%上升到2005
年7月的12%,市场份额明显增加。需要指出的是,中意人寿的200亿元大单业务为一次
性缴费,不具有持续性。表3。2005年7月底内、外(合)资保险收入对比公司背景收
入(亿元)市场份额市场份额(2004年底)寿险内资1958.9388.00%97.36%寿险外、
合资267.0612.00%2.64%产险内资786.3798.79%98.79%产险外、合资9.671.21%
1.21%合计3022.03。。。。资料来源。保监会资料和鹏元资信保险业数据
四、目前保险市场份额分布
1、寿险的市场份额在全部寿险公司中,中国人寿股份、平安寿险、太保寿险、中意人
寿和国寿续存排名前五位,五家公司共占据市场份额的85.76%,而2004年底,前五位公
司的市场份额的合计为89.02%。在2005年1-7月间,收入排名十位当中有两家外资(含
合资)保险公司,分别为中意人寿和友邦保险。中意人寿排名的迅速上升主要归功于中石油
集团的一笔200亿元的团险保单。综合而言,目前我国寿险市场仍然为寡头垄断格局,但
垄断力度呈下降趋势,市场的竞争程度逐渐加大。表4。我国寿险市场前十名市场份额情
况单位:万元公司名称保费收入市场份额(2005年7月)市场份额(2004年12月)
市场份额变动国寿股份999.8944.92%46.87%-1.95%平安寿342.3715.38%17.18%
-1.80%太保寿232.3610.44%10.80%-0.36%中意203.289.13%0.10%9.03%国寿
存续131.175.89%8.29%-2.40%新华108.904.89%5.87%-0.98%泰康87.463.93%
5.54%-1.61%太平人寿35.481.59%2.03%-0.44%友邦35.121.58%0.39%1.19%
生命人寿16.430.74%1.51%-0.77%合计2192.4698.49%98.59%-0.10%资料来源:
保监会资料和鹏元资信保险业数据
2、财险的市场份额在非寿险市场上,人保股份、太保财险、平安财险、中华联合仍
然是非寿险市场的前五位,五家共占据市场份额的87.72%,与2004年底的90.26%明显下
降。在市场份额下降的公司当中,以人保股份的5.08%最大,其市场垄断力度的减弱已是
不争的事实。在市场份额增加的公司中,以中华联合的表现较好,2005年1。7月间,中华
联合以58.92亿元的保费收入占据了非寿险市场的第四位,保费规模相当于第三位平安财险
的78.2%,与第五位天安有18亿元的收入领先优势。同时,成立不长的大地保险取得21.2
亿元的保费规模,排名非寿险市场的第六位也值得关注。在前产险前十位公司排名当中,无
一家外资保险公司。综合来看,目前产险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弱于寿险,但正呈现加剧趋
势。表5:我国财险市场前十名市场份额情况单位:亿元公司名称保费收入市场份额
(2005年7月)市场份额(2004年12月)市场份额变动人保股份421.9653.01%
58.09%-5.08%太保财101.6712.77%12.32%0.45%平安财75.359.47%9.46%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好48.6481.0855.4147.3087.8491.9056.76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100.00各项综合素质所占百分比1各项综合素质保险实务专业毕业生需具备哪些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工作态度心理素质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合作意识工作稳定性数据分析此调查结果显示91.9的被调查者认为保险实务专业毕业生应具备很好的合作意识要求学生能过做到务实、真诚合作第二学习能力与工作态度都很重要。
2、保险实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对保险行业的人才需求的分析与判断和对保险实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问卷调查分析我院我系对保险实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计如下1保险实务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目的在于“为不断发展的保险市场培养具有大专文化德、智、体能全面发展操作技能强且具一定管理能力了解经济、金融、管理等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能从事保险核保核赔、展业、风险管理、客户服务、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等工作的复合型专业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和基层管理型人才”。2本专业相关资格证书★为必须获得☆必须任选一门获得★获得毕业证书☆获得中国保监会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获得中国保监会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获得中国保监会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获得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寿险管理师资格证书☆获得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寿险中/高级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获得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等级证书★英语通过教育部门考试中心大专英语三级考试3保险实务毕业生就业方向及岗位保险公司、银行邮政、证券、信托投资公司的银行保险业务、理财规划业务的销售及管理工作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公司的核保、核赔等业务管理工作保险代理公司与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的保险代理业务与保险经纪业务的操作与管理工作保险公估公司、保险监管部门、再保险公司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3、保险实务专业课程教学设置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