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工作会议发言稿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林木管护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造管并重。要多层次、多步骤、多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专门会议、电视讲座、宣传标语、宣传牌、明白纸等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度、大密度开展林木管护宣传工作,市到乡、乡到村、村到户,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林木管护的重要性,各乡镇要定期组织群众观摩参观,采取效益对比方式,让群众明白管与不管不一样、管好管坏不一样,高投入才能够带来高产出,调动群众管理管护的积极性,真正做到愿管、会管、愿投、会投,保证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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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推行林木资源管护五项制度。一是林权确权依法制。通过法定程序确定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规范林权证和林木权属的管理,使林木资源管护逐步走上依法治林的良性发展轨道。二是林木采伐许可制。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采伐、更新造林任务。三是林木资源管护责任制。坚持乡村、部门以属地管理划责任界,造林农户以林权证确定责任地,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坚持把林木资源管护工作目标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市林业局要成立林木资源管理专项督导组,负责督查各造林责任主体履行林木资源管护职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四是林木资源管护失责追究制。依据各责任主体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目标,分清责任,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和《肇东市对毁林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层层追究,做到有失必究,责罚相当,有案必查,查处必严。五是典型警示制。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一方面及时宣传报道林木资源管护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另一方面对林木管护工作中出现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震慑毁林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建立健全毁林案件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毁林案件,营造浓厚的爱林护林氛围。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林木管护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实施,实行严格的工程管理。一是建立专门组织。各乡镇要由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吸收有关部门行政和技术干部参加,成立林木管护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林木管护工作。要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监测,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村屯,落实到地块。同时,每个乡镇确定一个重点村、每个村确定一个重点片,由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对林木生长的各个阶段适时监测。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管理管护任务,制定方案,布置工作,并随时通报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拿出解决方案。二是明确责任。各乡镇要根据市里的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林木管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逐级量化、明确任务。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市级干部包乡、乡级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户,逐级、逐路段、逐地块明确目标任务、质量标准、时间要求,使林木管护工作计划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要建立一整套检查验收和评比奖惩制度,实行随时调度、每周检查、月末考核、季度总结评比,结果进行通报,严格兑现奖惩。市委、市政府和林业局将定期对各乡镇林木管护工作进行抽查和联查评比,对管理有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厉批评,并限期整改。四是严格林业执法。各级要重视和支持林业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林政稽查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林木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治林,以法兴林,切实保护好林木资源和造林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