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治扶贫交流材料

村位于县西南部,乡小水流域中游,四周高山耸立,距县城12公里、乡政府11公里,是汉、藏、彝少数民族杂居的高山村。全村辖5个村民小组,242户721人,其中贫困户46户129人,贫困发生率16.6%。近年来,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打造“中高山幸福美丽示范新村”的目标,坚持因户施策、因村施策、精准发力,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截止目前已实现“户脱贫”攻坚任务,今年将实现“村摘帽”攻坚任务。

一、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村积极配合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开展普法宣讲、提供涉法事项法律服务、参与产业合作洽谈等,从法律层面为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护航。通过法律顾问的参与,引导村提高自治管理法治化水平,逐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法律明白人作用显著

村从村民中挑选一批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接受能力和宣讲能力村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群众急需法律知识培训,利用农闲时段,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国家扶贫政策等。目前,村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0人,有效带动了村民自觉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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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以创建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为抓手,明确村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固化权力的运行流程,厘清了基层的权力边界,规范了基层的用权流程,真正把权力的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创新村务公开手段,积极打造阳光村务,及时公开民政、社会事业、脱贫攻坚示范村项目建设、扶贫政策、环境保护等事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常态化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坚决做到阳光村务、权力规范,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五、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

村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扶贫包户干部,深入农户家头、田间、地头、村头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教育疏导、协商调解。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反应,事后研判”的原则,充分运用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组织、法律明白人等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分类调处工作,确保了扶贫政策和项目落实到位。截止目前,村已化解矛盾纠纷11起,有力保证精准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