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

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

2011年07月06日19:10来源:国企作者:范起家欢迎发表评论0字号:纠错|收藏|推荐将本文分享至:分享到和讯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搜狐微博|分享到腾讯微博|分享到开心网|分享到人人网|分享到豆瓣网|分享到手机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影响大、危害大。预防职务犯罪应从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入手,完善落实好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在国有企业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而且影响了干群和谐,破坏了领导干部的形象。为了寻求从源头上治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有效对策,遏制和减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笔者根据对某项目案件的了解,并结合近年来所发生的一些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谈几点思考。

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剖析涉案人员违纪违法的根源,无不与理想信念的蜕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有关。有些企业领导干部由于受腐朽思想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信仰出现危机;不仅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而且面对金钱物欲的诱惑心理发生失衡。当权力失去监督、贪欲占据上风的时候,就忘记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滑向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

权力运作不公开。有的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习惯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将采购、资金、人事等权力集于一身,有的甚至在涉及企业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不能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民主集中制在他们眼里只是摆设;有的在物资采购、经营等过程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谋求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更有的领导干部以企业利益为名吃、请、送,以此来建立自己的“安全网”和“保护层”,严重败坏了党的作风和领导干部的形象,侵害了企业和职工利益。

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由于管理者自身素质的原因,不注重企业的基础性工作,制度不规范,管理粗放,政令不通,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迎合领导的欢喜。工作不讲原则,办事不讲程序,利益不讲大局,荣誉不讲风格。这使已经建立的一些好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监督机制不完善。有的企业对权力的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和监督。在某些人事安排上造成权力失衡(如:副处长任项目经理),致使个别领导干部居高临下,用个人意志代替民主制度,用个人喜好代替工作方法,用个人权力代替集体领导。形成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职务上是“一把手”,在权力上是“一长制”,在决策时是“一言堂”,财务支出是“—支笔”,班子副职成员不敢监督、知情的部门不愿监督、职工群无法监督的局面。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狠抓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严把政治关。企业领导干部是企业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同时又是企业目标的实践者和企业发展的推动者,也是企业的表率和形象。他们的言行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具有极大的导向、示范和引导作用,在企业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一些企业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缺乏正确的用人观,片面强调某些人的经营业务能力,从而忽视政治素质,结果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企业发展也欲速则不达。因此,在选拔使用干部中,必须高度重视人选的政治素质,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严格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否则,将会给国家、企业甚至广大职工带来巨大损失和负面影响。而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政治素质高低的标尺就是看其是否具有“四心”:办事情能不能严格按照原则,出于“公心”;能不能为广大职工群众谋利益,出于“爱心”;能不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具有“诚心”;能不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具有“真心”。如果

没有这个标尺,也就失去了正确的导向。要坚持领导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把好政治关。一定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具有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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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有重点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观看反腐倡廉影像片,特别是对企业职务犯罪易发生的重要部门和岗位,要邀请检察机关的同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以案说法、研讨等活动,组织企业干部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正在服刑的人员现身说法,起到良好的警示效果。

三是通过切实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国企经营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用道德规范和党性原则加强自律,并把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规范和调整自己的行为,抵御犯罪。

四是要加强对国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国企工作人员心理抗拒力和抵制职务犯罪的免疫力,防止和克服“雇工”心理及“法不责众”等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只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才能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