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社会责任承诺书

为有效推动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市人防办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概况

市人防办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市人民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承诺内容

市人防办为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活,就以下事项公开承诺:

1法律责任: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国防交通条例》、《省国防交通办法》、《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省人民防空条例》等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防空、国防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国防交通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各项任务。

2履职责任:

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监督全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事项;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

拟订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和管理工作;对因地质等原因不能修建人防地下室的项目,负责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工作;检查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的人民防空事项。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开展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拟订和实施全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和指导城市防空袭演练;负责市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口疏散基地和地域建设。

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通信值勤和通信警报网的维护管理。

负责组织和协调战时发放空袭警报和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隐蔽工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组织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手段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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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对人防地下通道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人防地下通道的干净整洁,不断巩固“三创一办”工作取得的成效,为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发挥积极作用。

三、措施保障

为确保上述社会责任承诺事项的落实,市人防办成立社会责任承诺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领导小组,由纪检组牵头并会同机关各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采取交叉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设办公室在监察室,负责日常的投诉受理,投诉事项调查、整改、回复以及相关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