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驻村扶贫人员培育初探
一、当前驻村扶贫工作队存在的问题
1.选派对象整体素质不高。一是人员选派难。选派单位基本能按要求选派人员进驻扶贫工作队,保证选派对象的数量,但选派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保量未保质。一方面是由于扶贫工作前期,选派工作未引起部分单位的重视,往往为了应付任务和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开展,只能“硬抽人”,一般选择本单位工作职责轻、工作能力欠佳、年龄偏大或新进单位的年轻人进行选派,未能做到“抽硬人”。另一方面,部分选派单位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抽调人员后难以保证本单位的工作顺利开展,有些部门甚至无人可用,给选派单位造成了困难和压力。二是选派对象素质不高。选派难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派驻队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驻村队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对扶贫工作不够重视,不熟悉扶贫政策法规,不熟悉农村工作,许多工作浮于表面,难以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第二是部分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驻村队员因自身也是原单位业务骨干,工作上无法与派出单位完全脱钩,单位、扶贫工作双肩挑,工作压力大,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全心投入驻村帮扶工作。第三是多数驻村队员缺乏脱贫政策和实用技术知识,一来没有时间进行学习,一问三不知,二来没有深入农民群众中了解需求,无法提出有效的脱贫致富对策,缺乏一专多能的工作水平。
2.工作队职责、功能定位不清,作风不够务实。一是工作队职责、功能定位不清,与村“两委”协调配合不足。驻村扶贫工作队虽不是精准扶贫的第一责任主体,但要与村“两委”加强配合,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发挥好“帮扶主体”、“监督主体”责任。但目前部分驻村工作队没有认识到自身职责和定位,难免出现两种极端现象:第一是大包大揽式,工作队驻村后不与村“两委”协调沟通,按照自身意愿安排扶贫工作,未发挥出村“两委”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第二是放任不管式。由于不是精准扶贫的第一责任主体,部分队员责任感不强,仅做一些书面案头工作应付差事,不能协助村“两委”班子在扶贫工作上理清思路;有些工作队甚至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简单地认为自己的工作职责仅仅是“扶贫”,不能主动协助开展村民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仅影响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关系,也造成了群众基础的缺失,势必造成扶贫政策难以贯彻执行。二是驻村队员工作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第一是下村时间少,缺乏对村情村民深入的了解,难以进行因地制宜的脱贫攻坚工作指导,驻村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第二是服务意识不强,少数驻村队员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作用仅仅停留在传话、送信和填表上;第三是发展意识淡薄,工作仅停留在一些具体事务上,对如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贫困户长期增收致富研究较少,更提不出有效方案。第四是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虽然大多数队员能够保证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但部分队员利用制度钻空子,单位、村委两头请假,人常常不知所踪。
3.工作队管理制度不完善,督查、考核不到位。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都对组建驻乡驻村扶贫队有相应的文件指导和具体要求,也陆续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尤其是督查力度不足,考核方式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督查力度不足。大部分州市县均下达相关文件加强了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但实际操作不易。比如,驻村扶贫工作队入村帮扶是该村脱贫致富的有效帮手,面对上级部门选派的驻村队员,乡镇和村级党委碍于情面不能对其进行严格督查,一些临时和短期请假往往也不计入考勤;二是选派、考核、召回等制度不够健全。近期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测评办法和召回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末位淘汰制度这种一刀切方式打击驻村队员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驻村工作队员的责任心和压力。但部分选派对象整体素质不高,对自身要求低,一些与工作实际、职务升降、职称评聘相关的测评仍难以对他们形成警示和影响。
4.服务保障不到位,对工作队队员关心不足。一是派出单位的服务保障工作不到位。各派出单位是保障工作队员发挥作用的坚强后盾,并应协调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但部分单位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仍要求队员兼任原工作,“双肩挑”给队员造成了较大的工作压力。二是帮扶力量不均衡。各单位由于职责分工不同,能够在财力、物力、项目上给予对口扶贫村的能力大小不一,资源匮乏的单位无法给驻村队员提供有力支持,使得脱贫任务更为艰巨。三是一些贫困地区和贫困村条件较差的地区,队员的生活补贴没有相应增加,部分村“两委”对驻村队员的关心不足,交流沟通欠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驻村工作队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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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满良.精准扶贫背景下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建设路径研究[j].农业经济与科技,2016,27(12):213-214.
[2]杨晓彦.关于完善永平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工作的思考[j].中国市场,2017,(12):22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