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考核工作方案

准确把握国家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向常态回归过程中,为激励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强抓中西部地区和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将获得优先保障的机遇,切实增加有效信贷投入,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人民银行和银监办

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奖励标准

一综合奖

未完成指导任务的行社,1完成指导任务奖。2011年全市新增融资总量指导总任务为12亿元(比年初净增额其中:农发行0.6亿元(商业贷款)工行2.00亿元、农行2.00亿元、中行2.00亿元、建行1.50亿元、邮储银行0.50亿元、农信社2.50亿元、赣州银行支行0.5亿元、赣商村镇银行0.4亿元。对完成指导任务的行社各奖励1万元。按5000元标准奖励。

对市人行、市银监办各奖励3万元,2市人民银行、银监办负责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完成指导任务。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1年新增融资总量合计完成指导总任务12亿元以上。若指导总任务未完成,每低于指导总任务10个百分点,各少奖励2000元,若超额完成指导总任务,每高于指导总任务10个百分点,各多奖励2000元。

二单项奖

每提高10%增加万分之一奖励。市新设分支机构无上年贷款基数的金融机构,其贷款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按万分之三比例奖励。1新增贷款(净增额奖。2011年总额存贷比比2010年总额存贷比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行(社)对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三比例奖励;2011年总额存贷比比2010年总额存贷比下降的行(社)对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一点五比例奖励;对2010年总额存贷比已超70%含70%行(社2011年总额存贷比维持上年水平(或略有上升),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三比例奖励;对存贷比比上年提高10%以上的行(社上述标准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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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用于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其余由单位奖励相关人员。

四、考核方法

提出考核奖励建议报市政府审定,由市人民银行、银监办、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考核。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