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金融评价下的多层次金融研究

一、现代城市金融竞争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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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城市金融竞争力评价下的多层次金融中心体系的构建

我国的金融中心体系包括国际金融中心、全国性金融中心、国内核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国内次级区域性金融中心四个层次。通过对上述8个代表性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进行评价分析,笔者就金融中心的建设提出以下建议:其一,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上海是8个代表性城市中综合竞争力最强的城市,它在金融市场、人才供给、经济发展等方面显示出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拥有多所著名高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这为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有力支撑;其二,将北京、深圳建设成全国性金融中心。这两大城市中聚集了很多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北京具有聚集金融管理机构总部的优势,深圳拥有证券交易所和毗邻香港的重要战略地位优势,为其建设成为全国性金融中心提供了优越的物质条件;其三,将广州、天津、南京建设成为国内核心区域性金融中心,这些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较强,它们的综合经济实力在其所属区域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并能够带动其他区域的经济发展,所以应凭借广州、天津、南京的区域优势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其四,将重庆、成都建设成国内次级区域性金融中心,重庆和成都在其所属区域的金融发展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重庆和成都的金融建设起步较晚,金融发展力度和速度仍有待于提高。必须注意的是,在建设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不同城市应当突出自身的特点,并且与自身经济环境以及周边地区的产业特征保持一致。不同层级的金融中心要形成分工协作的关系,充分发挥自身金融优势,将我国分散的金融市场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多层次金融中心体系,以实现国际国内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