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扶贫开发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浈江区扶贫开发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在省、市、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帮扶干部的倾情帮扶下,贫困群众收入有了较快增长,村容村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致富信心和创业能力明显增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浈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几年来走出了自己的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一、扶贫开发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需帮扶的年人均纯收入不足3093元的相对贫困户有283户958人,其中需要帮扶的有劳动力贫困户244户904人,分布在3个镇的5个行政村,其中新韶镇黄浪水村25户68人,犁市镇溪头村31户94人,花坪镇花坪村35户134人、奎塘村79户311人、长地头村74户297人。

二、扶贫开发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经常过问和亲自参与扶贫开发各项活动,不断充实和加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研究方案,制定措施,并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建立扶贫联系户。区直部门和对口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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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收到了好的效果。

二是落实规划。为了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浈江区2013年-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计划,各乡村也因村因地制宜,制定了发展家庭经营、开发剩余劳力、搞好劳务输出的经济发展规划。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抓好落实,基本做到了规划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村村有规划,户户有项目,人人有任务”扶贫格局。

三是用足政策。为促进贫困乡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党的先行农村经济政策和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先后出台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扶持力度的意见》和年度计划。明确提出了区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区直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对贫困村给予人、财、物、科技、信息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扶持。该优惠的优惠,该配套的配套,该服务的服务,保证扶贫项目顺利实施。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加大投入。为解决贫困乡村和贫困户项目资金不足问题,区财政每年拿出专项配套资金实行重点扶持。2013年财政投入100万元的基础上,2014年财政投入专项资金40万元,总计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已达到140多万元。

五是制定措施。为调动贫困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整体效应,我区提出和坚持了“扶勤不扶懒、扶干不扶喊、大干大扶、先干先扶和不干不扶”的扶持原则。近几年来,区“6.30”广东扶贫济困日共筹措800多万元的扶贫资金,对贫困村贫困户种养项目给予了大力的扶持。并成立农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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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帮助群众解决种、养、加和产、供、销后顾之忧,使种养殖户购销有了保障,收入有了保证。

六是强化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各帮扶单位根据贫困户的实际需求举办各类种养培训班10多起,联系职校举办劳动力转移培训5起,受教育贫困群众人次达300多人次。我们还组织部分干部和群众代表到外地进行参观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和技术,使贫困户开阔了眼界,学到了技术,增长了知识,在种养业开发上起到了骨干和带头作用。同时,有关帮扶单位还协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接受和安排贫困村剩余劳力,帮助他们转移就业,提高收入水平。

三、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全区扶贫工发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应看到扶贫开发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任务还十分艰巨,主要有:

一是贫困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由于主观和客观条件差异,各村项目开发进度极不平衡。还有少数村干部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靠、要依赖思想和“小富则安”的传统观念影响,严重制约着贫困村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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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加强监管力度。对各类扶贫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程序,实事求是写出书面报告,认真填写预算和验收表,申请和预算报告,扶贫办要坚持“报项目必看,完工后必验,合格后必付”的原则,确保项目真实可靠、真正见到实效。对下拨的扶贫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把资金使用关。首先要规范财务报帐手续,严格财经纪律,要实事求是的把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并增加透明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要经常督导检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及贪占、私分等违规、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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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