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报告

哈尔滨银行沈阳法库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估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法库县支行:

我行自接到关于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的通知后,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情况

(一)组织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从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我行营业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协调工作。我行在营业厅墙壁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和意见簿,并做到积极、妥善、快速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或者建议,及时告知金融消费者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

(三)权益保护情况

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前置渗透到各项具体的业务中,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制定了固定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格式,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风险提示。对产品与服务的性质、主要风险、收费标准、金融产品表现情况以及其他影响产品预期收益的重要事实等的介绍说明负责做到全面、真实,不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不作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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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建议及下一步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提升全体员工的维权意识,引导客户强化风险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哈尔滨银行沈阳法库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