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及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退出程序

韩城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退出承包地补偿标准

及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和就业工作精神,加大我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和就业工作力度,根据《陕西省关于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退出承包地补偿标准及经办工作流程。

一、补偿标准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退出承包地补偿标准依据农户实际退出的土地面积,按照收回当年的农村土地流转费用加农业直补的平均值以10年计算,主要用于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补贴。我市农村承包地分三个类型:水浇地、川塬旱地、山地。2010年土地流转费用平均分别为水浇地每亩350元、川塬旱地每亩300元、山地每亩200元,农业直补平均值每亩58元。以10年计算,即我市2010年至2011年进城落户农民退出承包地补偿标准依次为:水浇地每亩4080元、川塬旱地每亩3580元、山地每亩2580元。后每年标准由市农业局核准当年土地流转费用平均值后公示执行。

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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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民拿退地合同及市经管站出具的证明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

6、市、乡、村三级严格档案管理体系,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7、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办理。附表:《韩城市村民退回承包地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