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5篇

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如何有效衔接

—以福建省武平县为例

2013-11-2114:37来源:人民论坛作者:郭玉辉字号:【摘要】

武平县是实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国20个试点县之

一、福建省唯一试点县。自试点以来,武平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调研武平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现状的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完善“两项制度”衔接的政策建议。

武平县位于“闽粤赣”三省结合部,隶属福建省龙岩市,是革命老区县、原中央苏区县,县域面积2638平方公里,总人口368744人,其中农村人口348079人。截至2012年年底,武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4.67亿元。①武平县是福建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

武平县农村反贫困治理

武平县农村扶贫开发及其成效。21世纪以来,武平县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实施了《2001~20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扶贫机制,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自1994年开始实施以扶贫搬迁为主要内容的“造福工程”,有效改善了边远山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一大批边远偏僻村落的群众脱离了贫困,截至2011年全县共完成“造福工程”搬迁3630户,18300人;二是自2002年起开始实施三年一个周期的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先后有220个村被列为省、市、县三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26亿元;三是通过扶贫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扶持4500贫困农户获得4500万元小额扶贫贷款和2900万元中央扶贫贴息贷款,有效解决了贫困户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四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开发,成立各类慈善救助基金、扶贫助残基金,形成了多层次、多行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新格局。

武平县农村低保制度实施情况。武平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04年的人均家庭收入1000元(即每人每月83元)经过多次调整提高到2013年的1900元。截至2013年1月武平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共有15197人,占全部贫困人口的34%,累计支出低保资金441.5万元②,预计一年投入到农村低保的财政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目前,武平县农村低保制度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经过多年努力,武平县已基本消灭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农村贫困面貌显著改善。福建省于2011年将农民人均纯收入30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福建省新的扶贫标准。根据这个标准,武平县截至2011年仍有贫困人口4.3万人,贫困率为12.6%,属于福建省贫困程度较深的革命老区县。

武平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的基本现状

农村扶贫开发和低保是农村反贫困治理的两翼,实现这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消除绝对贫困的基本保障,更是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减少相对贫困的重要手段。

武平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政策的出台。武平县是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县,其贫困程度在福建省和东部地区都比较深,扶贫开发难度较大,在东部地区具有代表性。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福建省扶贫办的安排,武平县被确定为全国20个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县之一,也是福建省唯一试点县。国家和省市扶贫部门希望通过武平县的试点,建立科学规范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为实施分类扶持和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打下基础,并为在东部地区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提供经验参考。

武平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开展的基本情况。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并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在武平县被确定为国家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后,福建省、市扶贫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到武平县进行试点指导。武平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扶贫办等10多个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带领相关部门分组深入乡、村、农户,通过入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听取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意见,在借鉴吸收农村低保正确思路、举措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民政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武平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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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并加强各部门在扶贫开发上的协调与合作。武平县贫困发生率较高,扶贫对象较多,当地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笔者建议,为确保武平“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能够持续的开展下去,国家和福建省应适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支持。扶贫开发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民政部门要与扶贫部门联合管理交叉对象,相互间及时提供扶助对象的信息,使得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实现有序流动;金融部门要勇于进行金融创新,开发出适合农村贫困群体的金融产品,满足他们对生产资金的渴求;劳动部门要适时的扩充劳动培训机构,并提供与市场和农民需求相一致的培训项目;残联要与扶贫部门合作,帮助那些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欲望的残疾人实现再就业,或通过创业摆脱贫困。

推广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机制。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为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实现农村贫困群体“应保尽保、应扶尽扶”而实施的制度创新举措。虽然中央并没有要求每一个省份都建立起“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机制,但从全国试点地区和中西部已全面实施“两项制度”相互衔接的省区来看,这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福建省应在及时总结武平县有效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他省区市操作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为福建省农村扶贫开发注入新动力。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文系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新的国家扶贫标准下福建省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变化与扶贫对策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2013c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