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

1.政府医疗救助情况简介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打官司难、执行难被列为老百姓关心的十大热点问题之一。这说明执行难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最高决策层的关注。法院系统在执行难面前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为缓解执行难作了大量的探索,出台了不少的规则和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执行难问题仍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对部分处于贫困状态的申请执行人而言,虽赢了官司,但因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数额长期得不到执行,使其本身困难的生活更为拮据,伤残病患更不易得到及时救治医疗。“**模式”涉诉

特困人员救助机制的创立,为破解这部分涉诉困难群体因执行不能所带来的突出问题、缓解执行压力,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新路子。

一、“**模式”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的产生背景

**市是云南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市,也是省列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全市万人,有城镇贫困人口万人,农村贫困人口万人,其中农村低保纳入6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

背景之一﹕贫困申请执行人占未执结案件的四分之一,且呈不断增多趋势。

2000年至2008年9月,**市法院共有未执结案件501件,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即农村人口人年均纯收入低于720元,城市非农户口人月均收入低于165元的标准,经入户调查或委托基层组织调查,其中有71件案件,占未执结案件的%的申请执行人85人(其家庭成员236人)处于**市最低生活保障(以

下简称低保)线以下。按照低保标准1.5倍计算,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以下简称低保边缘),即以农村人口人年均纯收入低于

(表一)2000年至2008年9月未结执行案件为501件案件数(含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数其家庭成员数(按每户四人算)低保案件

71件(19)85人

236人低保边缘案件56件(14)71人

213人合计127件(33)156人

449人1080元,城市非农户口人月均收入低于248元的标准,经过执行干警排查,有56件案件,占未执结案件的%的申请执行人71人(其家庭成员213人)

处于低保边缘。处于低保以下和低保边缘的贫困申请执行人共计%,占未执结案件的四分之一(见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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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之三﹕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建

立涉诉困难人行救助机制提供了条件。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依法治国的方略正逐步推进,法治环境有所改善,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快乐**的发展创新思路正在贯彻落实。当此机遇,**市市委、市政府高度关心和重视涉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就医等问题,市政府同意拨款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