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

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管理

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认真抓好扶贫工作队管理考核工作,全面了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注重实效、奖优惩劣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

1.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2.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为民主测评和镇党委会综合评价两个部分。其中。民主测评占50分,党委会综合评价占50分。

3.考核步骤

(1)召开述职评议大会。由镇党委派出的工作组主持,召开评议会议。参加评议会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参加会议人员不少于

1应到会人员的五分之四,因特殊原因请假的与会人员不计算在应到会总数内。

(2)个人述职。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简要述职,重点要突出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参加会议的人员现场对其述职情况进行测评。

(3)民主测评。考核组工作人员发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考核测评表》,由与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4)镇党委会评价。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测评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减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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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作为推荐县委表彰优秀干部的主要依据,考核为称职和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奖不罚,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上报上级相关人事部门进行严格处理,同时在全镇进行通报。

七、执行时间和解释权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