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备和控制系统的完好率、覆盖率,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和**警备区首长批准同意。9月20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将在全市范围内(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组织防空警报试鸣。除试鸣音响警报外,同时通过**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率和手机短信发放防空警报信息。为保证警报试鸣的顺利进行,根据**市警报试鸣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关于“9.20”防空警报试鸣方案

(一)警报试鸣时间

9月20日(周六)上午10时至10时30分。其中,10时整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10时10分至10时13分试鸣空袭警报,10时20分至10时23分试鸣解除警报。

(二)警报试鸣范围与方式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除试鸣音响警报外,市民还同时接收通过**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率(am:648khz、fm:105.7mhz)和手机短信发放的防空警报信息。

(三)警报试鸣组织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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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本区新闻媒体配合搞好宣传教育。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民防办协助,组织本区各新闻媒体按照统一的宣传计划,在警报试鸣前后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着重宣传“居安思危,巩固国防,加强人防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的有关知识。

(五)全面组织音响警报设施的补点、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由区民防办牵头、全区警报设施管理单位完成全区新增音响警报设施的安装调试和原有音响警报设施的测试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试鸣警报器的完好率。

(六)落实警报试鸣通信保障的相关工作。由区民防办会同区电信公司负责落实警报试鸣中的800兆数字集群政务共网和防空警报有线控制发放系统的通信保障,确保有线控制警报信号发放一次成功,为全市警报有线控制试点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