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双向驻村意见

近日,**县**镇在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中,结合镇情,全面推行干部双向选择驻村工作制度。要求驻村干部、单位和各村根据工作任务和自身情况,按照“干部选村,村选干部;单位选村,村选单位”的工作原则,选择所驻村和挂钩村,并签订聘约,做到职责明确,工作务实,考核严格,监督有力。

双向互动,认真选择。双向选择的程序为。一是镇党委、政府根据各村工作任务,确定驻村人数及挂钩单位数二是驻村干部和单位根据各村工作任务和自身情况,选择所驻村和挂钩村三是各村召开村两委班子会对驻村干部和挂钩单位进行筛选和确定,提出拟选择意见,上报镇党委四是镇党委、政府根据双方意愿进行平衡,意愿吻合者优先确定;对意愿重叠和交叉的,进行调整确定;未被村接受的干部,在一天内可自行与各村协商,达成一致后,予以确认五是审定后签订聘约并张榜公布。实行一年一聘,每年的2月底前完成聘任,12月底前完成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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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要求,强化管理。驻村干部在工作中,必须自觉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做到“四个必到、四个不准、二个确保”。“四个必到”,即村召开班子联席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组干部会议必到;发生突发性事件必到;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必到;驻村重要经济活动必到。“四个不准”,即下村干部不准吃饭不交伙食费;不准到所驻村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准向所驻村借款或索物;不准参加有损干部形象的不良活动。“二个确保”,即确保所驻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月在村不少于8天,每天不少于8个小时。

强化监督,确保实效。驻村干部下村工作,必须向党政办报告并领取驻村干部考勤单,党政办安排专人进行登记。镇纪委、值班领导、挂钩领导,将定期不定期对驻村干部进行抽查,如发现以驻村为由而擅自离岗的,一律取消奖金分配和评优资格,视为待岗人员,并通知所驻村和本人,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注重强化监督考核措施,年底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根据驻村工作职责和任务,拟发考核表册和内容,由各村组织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评议驻村干部和挂钩单位工作,对因工作能力较差,不按时到村组协助工作,与群众沟通少,使多数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不满意,意见较大,被评议为不满意的,退回镇机关站所,视为待岗,取消年终各类奖金分配资格和评优资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评议为满意的单位和个人,年终可适当发放奖金或奖品,享有评优资格。

目前,通过双向选择,已有89名机关站所干部职工、12个站所和17个村签订了聘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