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约稿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后返贫方面的有关意见建议

关于巩固脱贫成果

防止脱贫后返贫方面的有关意见建议

脱贫攻坚是习近平总书记最牵挂的事,“小康社会一个不落”是中央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使命和担当。当前,各级已进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关键时期,距离20**年实现贫困人口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仅剩不到两年的时间,如何做好帮扶政策的长久落实,防止脱贫群众不返贫、边缘群众不致贫,需要深度考虑。从目前情况看,影响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受突发事件影响。贫困群众虽然在各级的帮助下,已实现脱贫退出,但是脱贫基础相对不够牢固,底子薄弱,在突发重大疾病、天灾人祸时的应对能力差。如,目前开展的健康扶贫救助政策,能保证贫困群众在治疗时报销达到90%以上,但对于贫困群众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没有保障,特目前,一期排查的253户d级危房已全部开工建设,新鉴定的176户,计划纳入改造;项重大的支出。收入略高于贫困群众的群体,因为无医疗保障等措施进行帮扶,很容易出现因病致贫。

二是受扶贫政策断层影响。脱贫攻坚期间,各级政策大量倾注于脱贫攻坚,对贫困群众有了很大的保障,但随着脱贫攻坚的结束,政策方面是否有所减少,有可能会影响贫困群众的生活保障。如,目前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对贫困户有很大的帮扶,但是脱贫攻坚结束后,这一方面的政策是否会长久执行下去,原本享受金融扶贫帮扶的群众会有返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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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立防贫机制。整合民政、卫健、残联等各部门职责,对突发状况的贫困群众进行及时救助,防止出现返贫情况。探索实施防贫保险,对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的边缘群众。突发重大情况时及时纳入台账管理,落实帮扶政策进行保障,确保不出现新致贫。

四是落实兜底保障。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扩大低保覆盖面,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扶贫标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或其他客观条件的,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五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改造补贴标准,提升贫困户改造意愿,对确实不愿意整改的,统一建设村老年周转房,产权归属村集体,租赁式居住,确保不让一名贫困群众脱贫后还住在危房中。落实教育救助、雨露计划、泛海助学等帮扶政策,确保无一名贫困儿童因贫困而辍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