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守则》筑牢干部任免

“防火墙”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守则》明确了“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这是中央继发布《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制度后出台的又一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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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用好一个干部,将会带动一大片;用错一个干部,将会影响一大片。有什么样的干部,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苏荣卖官鬻爵、山西塌方式腐败、衡阳破坏选举案等一系列教训警示我们,如果遏制不住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程序空转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让原本风清气正的干部任免生态,将会受到严重污染。

在这换届关键之年,中组部在这关键时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守则》,重申了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强化了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明确了“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这彰显党中央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

规矩面前,没有特殊,也没有例外。在干部任免问题上,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必须要用《守则》筑牢干部任免“防火墙”,坚持组织原则,严把选任关口、严格任免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用能力说话、用成绩说话、用作风说话,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用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