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信息价与人工费价差的操作口径
浅析人工成本信息与定额人工费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
最近的招投标工作,经常被问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信息指导价、建筑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与定额人工费要用哪一个,怎么合理编制到预算报价中。根据我多年管理工程项目的理解是:这三个价格是都是政府通过法定渠道向建筑市场给定的人工指导价格,但是其发布时间、发布周期不同、侧重点也不同,到底怎么用最合理,需要具体的分析使用用途而定。本文就我多年的工作经验与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它们的区别,并从定义和作用出发,探讨二者的关系。
定额人工综合单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测定的人工单价,根据建标[2003]206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定额说明,该单价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其中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在编制预结算、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若没有签订包死的合同固定单价或者企业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及取定尺度,应在定额的基础上根据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一般每期都发布)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造价部门发布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和定额工日综合单价应该配套使用。而人工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是2006年建设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的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造价管理部门不定期测算和发布的。由此,自从人工成本信息发布以后,建设工程人工费用标准就有了两套不同的价格信息来源,即一套是新发布的实物量人工成本信息,一个是原预算定额中计算出的人工费,用两种形式发布同一生产要素的价格信息,是否会给我们正确认识和合理使用信息造成困惑。
北京造价管理处自2010年5月开始在官方网站上定期公布《建筑与装饰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表》,这与两月一期的《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市场价格信息指导价差别是多少呢。拿普通的墙体砌筑工程来说,定额人工工日是每方1.578工日,定额基期人工工日单价是28.85元,采用2011年2月发布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人工单价是建筑工程每工日69~71元,取平均价70元计算,每砌1m3砖墙的人工费是110.46元;而同期2011年一季度度采用实物量人工成本信息是墙体砌筑每方98.83元。差异为11.63元,差异率为10.53%。可即使采用120元的单价去找砌筑工人,都不会找到,一般告诉你技工160-200,壮工120。
这三种工日单价差异如此悬殊,到底怎样使用到实际的招投标中呢。首先,这应该从其各自的功用说起,人工成本的数据均是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真实工程中收集来的,数据分析、研究、整理,要经过研讨,是去伪存真的结果;而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乘以单位工程量是在定额发布基期测定的,是发布定额时的价格水平,一般使用原则上应根据造价部门的信息指导价格调整。自实行清单以来,招投标的报价原则是“固定税,指导费,竞争价”,清单鼓励企业根据自由定额调整单价,但是,大多数施工企业由于管理的限制,并没有测算出合理的企业定额,所以为了能投标成功,投标单位一般使用造价信息价格指导价,即使改动也幅度有限,因为不能超出最高控制价而成为废标,所以能测算出企业自己的企业定额必是近十年的竞争优势。
再有,人工成本信息与定额人工费(单位工程量)定义基本一致,但包括的范围略有不同。人工成本指建筑工人完成特定的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需支付的劳务报酬。定额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二者都是生产工人额直接费用支出,只是前者有意表明其实劳务分包形式的报酬,,而后者在传统意义上则更多的理解为自有生产工人的工资。其实,在同工同酬的用工市场环境下,二者没有本质区别。费用构成上,均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均不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单位缴纳部分。工作内容均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及建筑装饰劳动定额》。工程质量标准均要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因此,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二者均可成工程招投标中评定成本的依据,人工成本信息也是调整定额人工单价实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重要体现。所以,实物量人工成本与定额工日单价中含有的工序交接、运输距离、综合工种费用大致相同。但是,定额单价综合的是社会平均技术水平、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的工日匹配,而人工成本更偏向工种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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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长期以来,综合工日单价常被劳务企业埋怨,认为中标单价严重偏离实际,说连一个新手壮工都雇不到。其实,这种综合工日单价与市场劳务用工单价的差别有很多原因,有几个概念有必需要清楚:首先定额中的一个工日不是劳务市场的一天,工日单价是按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20.83天计算,不含加班工资,且不含三险一金(三险一金需要在规费中明确金额);并且,综合工日单价是社会平均作业水平、含有相关工序交接、混合工种等级的综合测定的单价。而劳务用工的单价是在某种意义上的全包价格,工作时间一般不止8小时,含有加班时间,工作内容是某个单一的工种;其次定额子目大多以量补差,使定额的消耗量略大于实际消耗量,即工日消耗量略大,为保持人工费总额的市场实际水平,工日单价就低了。
综合以上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即使采取了动态的人工单价信息招投标,仍旧与市场实际价格有了几个点的差异,这就要求无论在招标控制价还是投标报价地编制中,都要考虑到这个差异的弥补方式。尤其是清单计价以来,施工方基本无利润投标,中标后,招标方往往要求在中标的基础上继续让利,重新商谈价格。即使按中标价签订合同,人工费都会损失掉2-3个点,这就抬高了索赔的风险,并不利于建设项目的实际施工管理。也就是说,如果施工企业按照消耗量定额和综合人工单价投标,而中标后又要以人工成本信息实行劳务分包管理,那么,尚不说索赔与盈利,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应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不能中标。目前来看,对招投标双方来说,这个矛盾还无法解决。因为:第一定额人工单价是综合取定,很难兼顾每一个工程。第二,定额人工单价需要根据成本进行调整,目前各地的普遍操作是采用造价部门发布的按季或按月发布的综合人工单价信息,也就是按时间段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在实际开工后,又有了动态跟踪,也无法保证零差异。从长期来看,实行劳务分包是建筑企业用工的必由之路,而不论是劳务用工还是企业自有职工,其生产一线的直接费用应是一致的。如果用人工成本信息指导投标报价,确定定额人工费后,就与市场劳务价格保持了一致,避免了许多理解上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