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信息价与人工费价差的操作口径
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发布和使用规定的通知
杭建造价投资办[2012]3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因市场人工价格上涨较快,与2010版计价依据内的定额人工基价相比差异较大,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引导各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建发【2011】
1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起发布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人工信息价适用于本市范围内使用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浙江省市政工程补充定额《杭州市交通设施工程预算定额》确定工程造价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工信息价与定额单价的价差仅计取税金。
二、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按季发布,季度内各月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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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造价管理总站市建委市场处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2012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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