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信息管税 强化税收征管

徐风照。强化数据信息管税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前面几位专家的发言更多从理论层面谈了大数据和共享经济的税收治理,很精彩。我作为来自税收一线的一名税务干部,主要从四个方面谈谈对数据信息管税的实践及探索,希望对理论研究有所助益。

一、目前数据信息管税的现状。我国作为税收治理载体的税收征管模式大约经历了四个阶段:1994年分税制前的税收专管员模式;1994年至2001年的“征管查”三分离模式,这个阶段各地开始建立集中办税场所-办税厅,计算机开始配备应用;2001年至2010年开始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依托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税初现端倪;2010年至今,提出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各地税务机关开始探索新的征管模式,数据信息管税方兴未艾。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和移动支付的普遍应用,共享经济已经走进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商品、劳务的去中介化,前端供给得到极大释放,对供给方、需求方、共享经济平台纳税义务如何设定、纳税地点、纳税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税收优惠如何确定对税务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前面有专家提出来税务机关“管数”还是“管税”的问题,还有专家说国家就是一味地开征新税、增加税收,税收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越来越高,对此我倒有不同的看法。从2014年至2016年我国税收总量分别是103786亿、11604亿、115878亿,同比增长分别是8.8%、6.6%、4.8%,

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特别是近两年税收增幅低于gdp的增长。但从今年1-3季度情况看,实现国内税收99237亿,同比增长10.6%,至10月末增长达到了11.9%。这也就不难理解王军局长在9月28号奥斯陆国际税收征管论坛前一天税务局长圆桌会议主题“令各国税务局长难以入睡的头等大事”的讲话中说的“让我难以入睡的是如何落实好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减税政策”,所以目前看主要是对新兴产业的鼓励发展政策如何落实放在了第一位,国家对征收更多的税收没有内在的饥渴性。

近几年国地税部门都在数据信息管税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其中我觉得很有代表性的是江苏省国税局建立的税收数据情报综合管理平台,以“数据管理—风险分析—任务推送—风险应对—绩效评价”为核心流程,发挥省市县三个层级的比较优势,建立了一体化的分级分类风险管理框架,做实省局、做精市局、做专县局,形成省局主导、集中分析、任务统管、省市县三级分级应对的风险管理大格局。开发了由4大功能区,147个功能模块构成的税收数据情报综合管理平台,截至2014年底平台加工数据项列表2080张,数据记录123亿条,运用元数据管理工具,对内外部所有数据项及其属性关系进行系统集成,建立了科学分类、灵活检索,包含8万多个数据项及代码项的、397万字的数据字典,构建了全系统唯一的常态化数据应用资源库。山东省地税局2016年3月通过与浪潮信息合作,利用浪潮信息“网络爬虫”软件在互联网捕捉税务机

关感兴趣的涉税敏感信息,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在2016年3月,发现山东未明生物外方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了全部股份,该股东注销了内地机构及银行开户,在税务机关的多方努力下追缴了200万美金的税款;同年3月发现山东莱州某大型金矿探矿权转让信息,莱州地税辗转济南、烟台、香港多地追缴税款5.15亿,滞纳金1900万。山东省地税局从2016年3月到5月仅“股权转让信息”一项信息涉及企业812户,其中78户企业补征税款15.68亿税款;还有今年8月12号《中国税务报》报道山西省地税局数据信息管税的经验做法,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由此可见,税务部门数据信息管税的成果显著,给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注入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与质量。

二、青岛国税的税收业务大数据。2014年1月15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青岛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对税收征收协助工作进行地方立法的城市。该条例明确了征收协助单位、征收协助内容、征收协助方式、征收协助责任,解决了责任不清、动态更新、配合不紧、落实不力等问题,为税务机关依法获得第三方信息和税收协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实施以来,青岛市国税局累计从工商、质监、公安、地税等30个部门采集了57项,共计4000多万笔第三方涉税信息。在广泛采集第三方信息的基础上,青岛市国税局建立了支撑全市国税系统的税收业务大数据,按照税务登记、发票、申报、税款、优惠、违章等六大主题,对基础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分析和

应用,生成即时的税源分布、增减等情况,按行业、地域、时间等多维度展示税源变化,将纳税人关联方、股权架构、进销往来等原来分散的信息集中展示,为风险排序和预警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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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公安局车管所实现信息实时交换,我局车购税分局每15分钟向车管所发送车辆购置税征收信息,车管所则按日向车购税分局提供车辆挂牌信息。目前共交换车辆购置税征收信息82万余条、车辆挂牌信息270余万条。经过对车辆销售、挂牌、缴税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用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挂牌车辆245辆,查补税款85万余元;青岛港集团相关企业、机场相关单位共补缴车辆购置税830余万元;市公安局下属的驾驶员培训中心也向市公安局申请了专项经费,为其50辆教练车申报补缴车辆购置税和滞纳金48.41万元;对35户购车未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立案查处,追缴税款、滞纳金123万元。

另外青岛国税与青岛市发改委等30个部门共同签署了《青岛市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标志着青岛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机制正式启动运行。目前已对符合公布标准的7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涉及的7名当事人,实施了18项联合惩戒措施,为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和谐氛围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近期,税务总局在《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动态》中,连续对青岛市国税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工作制度建设、创新做法及联合惩戒工作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进行全国推介,供各地学习借鉴。

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的未来已来,但我们追求更加合理的税制、更加优化的税收管理模式的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携手同心为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