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工程
安全风险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新疆乌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监控信息报送管理,进一步明确各参建单位的监控信息报送内容、对象、方式和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风险监控信息报送,其它信息的报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第三条
新疆乌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京建管公司)风险监测部为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由乌京建管公司风险监测部负责组织编写、修订并解释。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监控信息包括一般监控信息、预警信息及消警信息。其中,一般监控信息包括监测信息、巡视信息及监控成果报告;预警信息包括监测预警、巡视预警和综合预警信息;监控成果报告包括监控日小结、周报、月报、阶段报告、年报,总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的风险工程专项监测报告等。
第六条
监控信息报送形式主要是通过“乌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监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监控系统)报送、电话通知和书面报送。
第七条
各级监控实施或管理主体除向上级监控或管理主体上报监控信息外,还应对其信息进行分析,并及时反馈下级监控或管理主体,以有效指导施工。
2第八条
参建单位中任何一方发布巡视预警后,其他单位不再发布同一部位、同一类别、同一等级的巡视预警。
第九条
当预判风险工程可能达到红色综合预警状态或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应首先组织先期处置,并以电话等快捷和可追溯的形式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快报。
第十条
对预警状态的风险事务处理结束后,预警发布单位应及时进行消警处理。
第十一条
预警及消警事务的处置要求,具体参见《安全风险预警、处置及消警管理办法》。
第三章
管理结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
管理结构
(一)安全风险监控信息报送实行三级管理。
1、乌京建管公司领导层:乌京建管公司总经理、安全总监;
2、乌京建管公司:乌京建管公司风险监测部(依托第三方监测总体咨询单位或安全风险咨询单位);
3、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组成。
(二)项目实施各单位均应建立自身的监控信息报送管理体系,安排专人进行监控信息管理。
第十三条
参建单位职责
(一)乌京建管公司领导层
1、指导、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的施工风险监控信息报送工作。
2、向风险监测部、第三方监测、监理、施工单位反馈监督指导意见。
3、参与单项红色预警、综合橙色、综合红色预警审批及消警审批。
(二)风险监测部是乌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监控信息报送的管理主体
1、指导、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的施工风险监控信息报送工作。
2、依托安全风险咨询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乌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状况咨询评价工作,并向监理、施工单位反馈监督指导意见。
3、依托安全风险咨询单位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综合橙色、红色预警。
4、负责施工监测阶段单项黄色、橙色、综合黄色预警的消警报告审批。
(三)第三方监测单位
负责实施乌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控信息的汇总、分析、评价、报送与咨询服务和“安全风险监控系统”等维护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第三方监测总体咨询服务
(1)统一全线第三方监测工点、监理及施工单位信息报送内容及格式,编制第三方监测总体日小结、周报、月报、年报等全线信息,协助风险监测部汇总编制风险监测部的日小结、周报、月报、年报等
4全线信息,并负责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层;
(2)负责指导并督促第三方监测工点、施工、监理单位上报日小结、周报、月报、年报等全线信息;负责督促第三方监测工点单位及时编制阶段监测报告、工点监测总结报告等,并负责上报风险监测部。
(3)汇总全线的监控信息(主要指日常的汇报资料、日小结、周报、月报等)上报安全风险咨询单位或风险监测部。
(4)督促第三方监测、施工、监理单位上传安全风险监控系统所需工程资料,并负责审批;
(5)按照风险监测部的要求、第三方监测工点单位会商成果等,建立第三方监测总体单位的各类风险管理台账,并负责监督第三方监测工点单位的台账建立。
(6)施工阶段针对第三方监测工点单位上报的监控信息或反馈的信息,及时向安全风险咨询单位及乌京建管公司风险监测部提出风险评估和处置措施建议。
(7)针对工点单位的预警,第三方监测总体单位要及时跟踪响应,提出风险评估和处理意见。
(8)对全线监测红色预警、巡视预警、综合预警进行跟踪响应,提出咨询意见,直至风险消警。
(9)统一制定全线施工单位监测总结报告及第三方监测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及格式,督促各第三方监测工点单位及时编制以上报告并负责审核,上报风险监测部。
5(10)负责乌京建管公司要求的其他信息上报工作。
2、第三方监测工点
(1)收集本标段勘察、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安全风险监控系统”所需基础资料,并负责上传相关基础资料(含gis图)、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等。
(2)编写第三方监测工点单位的日小结、周报、月报、年报等,并负责向风险监测部、第三方监测总体上报,同时抄送所辖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
(3)负责配合安全风险咨询单位或风险监测部对所辖标段施工、监理单位“安全风险监控系统”权限的开通。
(4)依据第三方监测工点单位现场巡视和监测情况提出第三方监测工点单位标段的综合预警建议。
(5)参与消警(监测、巡视)报告审批,通过“安全风险监控系统”上传阶段监测消警及综合预警消警资料进行消警。
(6)协助乌京建管公司不定期对施工、监理单位的风险监控信息报送情况、“安全风险监控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及检查。
(7)第三方监测工点单位应及时编制阶段监测报告、工点监测总结报告等,并报第三方监测总体审批,报风险监测部备案。
(8)按照风险监测部、安全风险咨询单位、第三方监测总体单位的要求,负责第三方监测工点单位风险台账的建立。
(四)监理单位
实施现场巡视信息报送等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通过“安全风险监控系统”报送日小结、周报、月报、年报、巡视信息等报告。
2、依据现场巡视情况发布巡视预警,结合监测情况报送综合预警建议。
3、负责对监理标段的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对比、分析,及时形成对比报告,发现异常及时向施工、第三方监测单位反馈,并督促相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4、参与施工监测预警、巡视预警、综合预警的消警报告审批。
(五)施工单位
实施现场监测、巡视信息报送等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通过“安全风险监控系统”报送日小结、周报、月报、年报等监控成果报告。
2、依据现场巡视情况发布巡视预警,结合监测情况提出综合预警建议。
3、根据预警处置情况,达到消警条件后,提出消警申请。
第四章
一般监控信息报送
第十四条
信息报送流程
一般监控信息应通过“安全风险监控系统”或书面形式逐层上报,总体报送流程如图4-1所示。
城轨集团总经理城轨集团、五中心领导层五中心总经理安全综合评价、监督指导意见等城轨集团安全副总经理监控管理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安全综合评价、监督指导意见等安全综合评价、监督指导意见等五中心书记、安全副总经理监控管理日报、周报、月报、年报监控管理部门安全评价信息、监督指导意见等城轨集团安质部、五中心安全质量部(第三方监测总体单位)安全评价信息、监督指导意见等监测信息、巡视信息、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巡视信息、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安全评价信息、监督指导意见等汇总后的监测信息、巡视信息、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年报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监控)0
1、02标所辖标段日报、周报、月报监测信息、巡视信息、日报、周报、月报、年报监理单位安全评价信息、监督指导意见等0
1、02标所辖标段日报、周报、月报第三方监测01标(工点)监测信息、巡视信息、监控管第三方监测02标(工点)安全评价信息、监督指导意见等理日报、周报、月报、年报第三方监测01标(总体)第三方监测01标(工第三方监测点)02标(工点)监控管理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安全评价信息、监督指导意见等
图4-1施工安全风险一般监控信息报送流程图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信息报送
(一)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1)监测数据。施工影响范围内周边环境及围(支)护结构监测数据。
(2)巡视信息。包括周边环境巡视信息、围(支)护体系巡视信息、开挖面巡视(地质状况观察及描述)信息等。
(3)日小结。包括当日工程进度、监测成果、巡视信息(附照片)、预警信息及分析、风险工程安全状态评价等。
(4)周报
8①本周施工工况统计信息。包括本周具体施工进度,风险工程通过情况等。
②本周监测及巡视作业情况。包括监测项目、巡视内容、完成监测和巡视工作量等。
③本周监测巡视异常信息及预警情况。包括工点风险状况、工点监测、巡视预警情况的统计说明,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综合分析情况等。
④本周风险事务处理情况。包括对各方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及风险事务处理、效果、变化趋势、存在问题、下一步风险处理建议等。
⑤下周风险管控重点。主要涵盖风险预告(可细化到各风险因素关注或管控内容,施工组织与管理等)。
⑥相关附图、附表。包括各监测项目监测布点图、本周施工监测数据汇总成果表、巡视照片、监测时程曲线等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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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消警信息报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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