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城市评估信息
国家二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10月14日至16日,我盟巴彦浩特镇接受了国家二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自治区汉语委委派以包头市政协副主席、包头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侯晓菊为副组长的专家评估组一行17人,对我盟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盟人大工委副主任赞德来,盟政协副主席赵红岩,盟委委员、盟统战部部长、盟行署秘书长靳生瑞,盟汉语委副主任、行署办公厅副主任解伟礴,盟汉语委副主任、盟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国福,分别出席了评估汇报会和总结会。
在三天的工作时间里,评估组领导、专家通过深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抽查14家单位,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考察语言环境等形式,对我盟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查评估。
自治区国家二类城市汉语言文字评估组副组长侯晓菊在评估总结会上宣布,阿盟正式通过国家二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她指出:阿拉善盟委、行署对语言文字工作高度重视,机制健全,宣传有效,措施得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评估标准设定的各项指标要求。现阶段的语言文字的社会用字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为进一步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和提高市民素质打下良好基础。
盟汉语委副主任、行署办公厅副主任解伟礴表示,我盟将以
以这次评估为契机,巩固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确保我盟汉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动员会讲话求真务实
再接再厉
努力开创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
×××同志在创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达标
动员会上的讲话(2015年3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区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达标动员会及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通报管委会新调整的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建情况;二是安排部署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达标验的启动工作;三是全面启动区直单位党政机关和窗口服务行业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为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作好充分准备。最后还要请周主任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深刻认识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达标的重大意义
语言文字工作是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化与规范化是国家法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涵,也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
求。组织开展公务员、窗口行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是对《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和落实的具体体现。城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对于提高公务员素质、树立政府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展示文明素质意义重大。良好语言文字环境也是全区扩大对外开放、实现招商引资、推进“开发区二次创业”、树立新区形象、构建和谐新区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者认真贯彻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以大力推广普通话为重点,克服困难,努力工作,推动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快速发展,为全区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表现为: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成绩显著
1.重点抓好教育系统的推广普通话工作。一是以学校为核心的推广普通话基地已成规模。通过开展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提高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对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也起到很好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全区师生在课堂上和集体活动中都能坚持使用普通话,城区学校中已有4所学校成功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二是在教育系统实行了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制度。全区各学校的教师已全部进行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建立健全了教师使用普通话教学档案,各学校都把普通话等级合格作为教师资格、评聘职称、教学评估、骨干教师推荐
以及先进个人评选等方面的业绩条件。
2.建立了一支热爱语言文字工作的队伍。近几年来,我们采取选送人员参加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举办区级普通话推广骨干培训班等形式,培养了一大批推普骨干。目前全区现有省级测试员2人,培养区级推普骨干30多人。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者先后荣获省市级表彰16人次,区语委办多次荣获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效果明显
每年9月份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区教体局根据上级的部署,制定推普宣传活动方案,取得了可喜的宣传效果。宣传周期间,各学校先后举办了普通话大赛、普通话知识竞赛、学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识竞赛、师德师风演讲、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等活动;在中小学生中举行了以“学普用普爱普”为主题的班会、队会,举行“三笔字”比赛、争做“推普小使者”及“红领巾啄木鸟”行动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普通话知识的普及、师生语言素质的提高,特别是普通话使用意识的增强都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我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普通话的培训和测试工作差距较大。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重点领域普通话测试率和培训率均应达到在职人员80%
以上。而我区大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缺少专门培训和专业测试,真正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很少。二是社会用字还不够规范化。通过对中心城区各街道以及公共场所进行的社会用字调查,主要街道部分门头牌匾、广告灯箱等时常有繁体字、异体字甚至错别字出现,公共设施标志牌等用字不规范现象也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干部群众推广普通话意识淡薄,学了普通话却不讲普通话,从众心理严重,缺乏自觉意识,淡化了普通话氛围。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达标准备工作
结合验收工作实际,全区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是。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以城区为中心,以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领域为重点,对语言文字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评估,形成由政府牵头、部门合作、语委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强化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语言文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单位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一要健全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并落实工作人员、必要的经费和办公条件。
二要加强与区语委的联系。按照全区统一计划,组织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以确保领导班子带头,组织机构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到位;资金投入落实,宣传发动到位;培训措施落实,督促整改到位。形成语言文字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行业特点,充分调动公务员学习推广和使用普通话的积极性、自觉性,形成全社会人人都用普通话,人人都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促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一是教育部门应组织师生参与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宣传、纠错、咨询、服务活动。审查监督文化娱乐场所、文化活动中的用字用语。二是宣传部门应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发区电视台、网络媒体等要及时报道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动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榜样的作用和示范作用。三是人事部门应抓好公务员的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将普通话作为考核和录用公务员能力水平的内容之一,激励公务员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发挥公务员推广普通话的表率作用,并逐步建立公务员学习推广普通话的长效机制。四是工商管理部门要审查监督各类广告用字用语,发现错误,督促整改。五是城管执法部
门应做好牌匾、宣传栏、站牌、标语等检查监督工作,交通、建设、公安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应组织好本系统的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并做好语言文字方面的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进而形成以学校为阵地,党政机关为龙头,新闻媒体为表率,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各单位各部门统筹协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
(三)抓好示范带动。
在工作开展中要坚持以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带动其他行业积极参与,以中青人员培训带动各单位全员参与的指导思想,抓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普通话培训原则止要求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70分)以上,窗口服务行业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各单位要按照区语委的培训规划,抓好培训在经费、人员、时间、效果上四落实。务求取得培训测试一期、带动提高一批的良好效果。
同志们,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验收的目标已经确定,实现2015年全区“普通话基本普及,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双基目标和二类城市评估达标验收,时间紧,任务重,但更是机遇。相信有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会圆满完成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验收的光荣任务,一定会使我区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三篇: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各部室、科、分局、公司、支局所、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义政办发〔〕68号),促进我局语言文字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高效完成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规范用语用字
管理、树立我局良好形象、提升我局整体素质为目标,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义政办发〔〕68号)精神,立足我局工作实际,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和局规范服务标准、职工培训、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相结合,在全局形成“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语言和文字规范化要求
(一)全体营业员、投递员等直接面向用户服务的员工,在工作中均需使用普通话。各部门、单位要把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会议用语。
(二)全局所有店招、公文、印章、票据、报表、指示牌、广告、名片、电子屏幕、宣传资料等,必须使用规范文字。
(三)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已经淘汰的异体字、自造简体字和错别字为不准使用的不规范字。字形中不规范的计算机中文软件不得在工作中使用。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认真抓好语言文字迎评工作,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项工作有人抓,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成立邮政局语言文字工作迎评领导小组。
组长:杨东辉
副组长:李悦叶向阳蔡喜法
成员:龚丹丹邢兰兰郑苏萍应伟斌楼益洪马旭阳陈华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蔡喜法兼任,成员:龚丹丹、邢兰兰、楼益洪、李笑阳、陆立权、顾燕。
四、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
认真组织学习市政府“实施方案”,领会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局员工都能了解评估内容,增强“迎评”意识,积极配合,努力完成“迎评”达标任务。在此阶段成立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分批组织一线员工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培训和测试;4月下旬将我局迎评方案上报市语委办。
第二阶段——活动推进阶段(5月~9月初)
根据语委办具体进度安排,积极推进活动有序开展。5月,做好一线员工普通话水平补测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工作;6月,准备我局文字语言规范自查自评材料;7月,完成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汇报,着手建立迎评台帐;8月中旬,初步完成局内不规范字的整治工作;设立宣传标语牌,环境布置工作基本到位;9月,接受省语言文字评估专家的预评估工作,并对照预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10月)
各责任人按照工作职责,根据《实施细则》具体评估内容及要素,逐条对照自查自评,明确责任,制定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按评估具体指标要素,分类汇总工作台帐。完成自评工作,写出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上报市语委办。
第四阶段——接受评估阶段(10月中旬~11月)
根据市语委的工作部署和评估验收组的工作安排,本着严谨、规范、热情、周到的工作要求,接受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领导和组织迎评工作,分层落实责任,做好迎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条块,加强对相应工作的总结和统筹;每位语言文字工作迎评小组成员明确自己的职责,认真完成各自具体工作,以保证迎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知识问答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知识问答
1.什么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答。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是指在城市中开展普通话普及和规范用字活动,从而达到汉字应用基本规范、初步普及普通话的要求。
2.什么是普通话。
答。普通话是“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3.为什么要大力推广普通话。
答:语言是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民族共同语的普及是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大力推广普通话,有利于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维系民族团结,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4.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什么。
答: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5.今年(2013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是第几届。具体什么时间。活动主题是什么。
答:经国务院第134次总理办公室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13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十六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主题是: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
6.怎样才算普及了普通话。
答。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工作语言”、“宣传语言”、“交际语言”等之后,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话。
7.什么是规范汉字。
答。规范汉字是指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规范汉字对于现代汉语来说,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部分。经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颁布的现代规范汉字。未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历史流传下来的,沿用至今,未经过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8.什么是不规范汉字。
答。所谓不规范的汉字是指书写已经淘汰的异体字,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已经废止的“二简字”和错字、别字。
9.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点在哪些领域。
答。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在学校和社会有关部门。当普通话成为学校教学语言、成为机关工作语言、成为宣传语言、成为社会交际语言时,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话。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的重点是。学校教育教学用字,机关公务用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媒体用字,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广告等用字。
10.什么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11.哪一年普通话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从哪年开始颁布实施的。
答。2000年10月31日颁布,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13.《山东省实施办法》是何时颁布施行的。
答:《山东省实施办法》是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1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什么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答:(1)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2)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3)招牌、广告用字;
(4)企事业单位组织名称;
(5)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1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答:(1)文物古迹;
(2)姓氏中的异体字;
(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4)题词和招牌的手写字;
(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1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公共服务行业”主要是指哪些行业。
答:主要是指: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公共服务行业的职工在工作中应当以规范汉字为服务用字,提倡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
17.公共服务行业应在哪些范围内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答。公共服务行业的公文、公章、名称牌、票据、报表、标牌、指示牌、说明书、电子屏幕、广告、宣传材料、公共场所设施的标志牌以及企事业组织名称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需要加注汉语拼音的,应书写在规范汉字的下方,汉语拼音的拼写要符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规定。
1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公共设施包括哪些。
答:公共设施包括:山、川、河流等地名标志,行政区划名称标志,居民地名称及路名、街名、站名、建筑物名称标志,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标志和企事业单位名称
1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体现了哪些语言政策。
答:主要体现了以下语言政策:
(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政策。普通话、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2)民族语言政策。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各民族都有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限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在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3)关于方言的政策。方言是客观存在的,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将在一定领域或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推广普通话是要求方言区的人在会说自己方言的基础上,再学会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便在公众交际的场合使用。
(4)关于繁体字的政策。繁体字有其使用的领域和价值,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而是要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哪些方面进行管理。
答。主要是对语言文字使用中的政府行为和大众传媒、公共场合的用语用字,即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公共设施、信息技术产品、招牌、广告、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和在境内销售的商品包装、说明等方面进行管理。
21.为什么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答。城市是一个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速度和水平相对较高,具有适度超前发展的优势和带动、影响周边地区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加快普及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进程,以提高市民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扩大交流和对外开放、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因势利导推动城市发挥自身优势、率先实现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不仅有利于城市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也将对周边地区产生积极的辐射作用,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如期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举足轻重。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党政机关、大众传媒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是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思路。
推动城市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率先实现新世纪初叶目标,任务重,时间紧,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步伐、提高工作质量;检验城市是否如期实现新世纪目标也需要采取恰当的方式。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现新世纪目标,需要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和全面准确的衡量,必须以“目标管理、量化评估”为基本的工作措施。为此,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决定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2.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涉及的范围和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答:城市评估涉及的范围:一类城市指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等的城区部分;二类城市指地级市城区、地区行署所在地城区、一类城市所辖地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三类城市指县级市城区、县和一类二类城市所辖县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根据我省要求,二类城市2012年底前,三类城市2015年底前必须全部达标。
城市评估涉及的领域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的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综合管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制建设、宣传工作等。二是普及普通话,包括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普及普通话的制度、措施和公务、教育教学、媒体宣传、服务用语情况以及公务员、教师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相关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三是社会用字管理,包括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影视、公共服务行业用字规范化的制度、措施,以及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出版物、影视屏幕、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用字。
23.目前社会用字不规范的现象有哪些。危害是什么。
答:目前社会用字的不规范的现象有如下四种表现:写错别字、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使用已经被淘汰的异体字、滥用繁体字。这些现象的存在,给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教育的普及、文化的繁荣造成很大的损失和障碍。尤其是进入信息化时代后,计算机对汉字识别,要求汉字必须规范。
24.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是什么。
答:国家级和省级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甲等,其他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不低于一级乙等;一般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国家公务员不低于三级甲等:面向公众服务的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公共服务行业播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第五篇: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知识问答[模版]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知识问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行的意义是什么。
(1)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确立和规范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2)本法的颁行把语言文字的运用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
(3)本法的颁行有利于促进现代经济,科技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地区,民族间的交流;有利于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技;有利于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
(4)本法的颁行将对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文化的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四、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为作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处理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用语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五、什么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
规范汉字指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整理简化的汉字和未整理简化的汉字,并且由国家主管部门推行,全国范围内通用的法定文字。
六、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的标准一般有哪些。
1.汉语拼音方案(1958.2.1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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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抽查本年度或上年度的公文5份(含查公文上的印章)。
4.随机抽查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招牌、广告、电子屏幕、标语等用字情况(因具体行业不同,内容略有变化)。
5.随机走访抽查工作人员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