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9月5日133期工商政务信息宣传报道
第133期
杭锦后旗工商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杭锦后旗工商局多项措施全面推进
房地产建筑市场监管到位
6月下旬以来,杭锦后旗工商局针对当前全旗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着力整治无证无照、资质挂靠、营业执照出租出借、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不法经营行为,严查建筑房地产市场发布虚假信息、合同欺诈等违规交易行为,依法规范,加强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推动了房地产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是争取部门配合协调,在调查中强化监管力度。近年来,一些建筑商为了规避管理,“挂靠”经营的手段越来越隐蔽,查处“挂靠”取证越来越难,加之工商行政管理在建筑领域的缺位,使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队并不认同工商管理工作,直接造成建筑市场的取证难,监管难,执行难。面对困难,杭后工商局积极争取消防部门的支持,联合办案,保证了市场检查的顺利进行。在检查一在建楼盘时,该项目承包商仗着人多,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结成联盟,不配合工商部门检查,案子一度陷入僵局。为此,该局联合消防和公安部门,对此工地全部予以停工处理,通过司法部门的强大压力,当事人终于交待了情况,提供了证据,取得了关键的第一手材料后,迅速乘胜追击,对其他抗拒检查的建筑承包商进行了查处。
二是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在立案中拓宽监管广度。在市场检查中,对“挂靠”关系如何认定,是查处建筑市场无照经营的关键,经过多年的“磨练”,无论是建筑公司,还是工地施工方,对掩饰他们之间的“挂靠”关系都有了一整套的应对方案,直接检查询问无异于缘木求鱼。为此,该局首先是强化调查,通过工地了解,社会调查等方法,从外围掌握第一手的资料;其次是从人员管理、资金流向、项目管理做为切入点,调查了解工地人员的工资发放、委托任命、资金投入、施工材料、建筑设备购进租用等情况,从人、财、物三个方面理清与被“挂靠”公司的关系,从而抓住施工方无照经营的非法事实。
三是强化案件执行,在执行中挖掘监管深度。为确保行政处罚的执行,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的协调,对抗拒不履行的,运用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如当事人曹某挂靠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建筑工程,旗工商局依据《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第14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但当事人很不理解,经过多次找当事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消除了对立情绪,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处理。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该局就采取强制措施,通过停工、封存施工设备等方式,促使其尽快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通过以上措施,有力地打击了建筑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提高了工商行政执法权威。截至目前,该局已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14家、建筑企业14家,建筑工地22处,对8家挂靠无照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16万元。
报:市工商局、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杨世军、人大副主任张宝珠、政协副主席毕峰虎;
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检委、宣传部、优化办;
本局各领导、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各新闻单位;
发:本局各股、室、所、队、中心、协会;各信息员编辑:郝鹏飞审核:安勇
第二篇:9月3日98期工商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政务信息
第98期
杭锦后旗工商局
二00八年九月三日
杭后工商局召开“以停征两费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职能到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
9月3日上午,杭后工商局召开“以停征两费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职能到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总局王东峰副局长、自治区工商局王玉英局长的讲话精神。郝玉兰局长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郝玉兰局长从正确认识“两费”停征的重大意义,“两费”停征后我们思想上出现的波动和社会上对我们的误解,以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如何实现工作转型和职能到位以及停止征收“两费”的几点纪律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动员。
对工作转型中出现的问题,郝玉兰局长指出,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要防止麻木不仁、无动于衷的倾向;二是防止片面追求执法、为罚款而罚款的倾向。全局上下要在正确认识工商职能职责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正确充分行使职能,通过“有为”实现“有位”。
对于如何做好“两费”停征后工作转型,郝局长指出。一是要开展好“以停征两费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职能到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服务能力。旗局将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大练兵活动,尤其要从案件办理和业务知识的基础入手,加强法律法规和办案技能的培训,提高全员的执法的素质、服务的素质、维权的素质。三是整合执法资源,推动职能到位。依照划定的职能进行执法和监管,消除过去有利大家抢着办、无利互相推诿的弊端。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工商所属地综合监管功能,促进工商所的职能到位。四是组织专项执法服务行动,锤炼干部队伍。从现在起到年底前,组织进行食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等方面大的执法行动,在切实解决市场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同时,锤炼执法队伍,树立工商执法权威。要强化服务职能,创造良好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五是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执法监督的规定和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提高案件质量水平。六是加强正面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工商(物价)行政管理的职能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措施,清晰定位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消除外界对我们的误解,摆脱“两费”停征后给我们带来的负面影响。
杭后工商局四项举措提高市场巡查效能
为了落实国家三部委《通知》和上级工商部门的指示精神,杭后工商局召开了停征“两费”动员大会,通过学习讨论,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并以停征“两费”为契机,通过四项举措提高市场巡查效能。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针对存在巡而不查、查而不究、究而不严、巡查浮浅走过场、应付上级检查等短期行为,重新认识和学习巡查的内涵、目的、作用、方式和内容,把提高市场巡查效能作为加强市场监管,实现监管职能转变,确保市场巡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效能化。二是严格规范市场巡查工作。把日常巡查、普查、投诉举报巡查、专项治理巡查和综合性巡查方式相结合,不断完善配套措施,规范标准的制度和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不断创新巡查方式,严格执法,快速反应,提高巡查效能,纠正巡查中随意性、拖延、推诿等做法。三是提高巡查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有针对性地培训、组织参观学习、交流经验等形式,提高巡查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练应用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技能、学习计算机应用等基本知识,充实一线巡查人员,增加基层巡查信息设备和交通工具投入。四是加强市场巡查监督考评。不断完善市场巡查检查制约机制,加强领导监督和指导,建立领导责任制,不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开展情况和效果,定期讲评总结,制定完善的考核机制,上下协调及时反馈信息,坚持奖惩兑现、赏罚分明,责任明确。
报:市工商局、旗委刘志勇副书记、人大张宝珠副主任、政府郭占江副旗长、政协仲相成副主席;
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检委、宣传部、优化办;
本局各领导、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各新闻单位;
发:本局各股、室、所、队、中心、协会;各信息员编辑:刘凤凤审核:杨泽雄
第三篇:食品9月6日135期工商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政务信息第135期杭锦后旗工商局二O一一年九月六日
杭锦后旗工商局积极采取措施清查儿童食品市场
杭锦后旗工商局将儿童食品市场整治作为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措施,对全旗流通环节儿童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清查。一是对照市工商局公布的不合格儿童食品名单进行排查。旗局将市工商局公布的7种不合格儿童食品及时向各工商所进行了通报,并进一步明确了清查重点,要求各工商所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涉及的经营单位要依法查处。案件查处情况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严禁擅
自向外公布。
二是对校园周边食杂店、儿童小食品批发商、总代理、总经销进行清查整治。各工商所对辖区经营户逐户进行排查,摸清辖区儿童食品经营的数量、分布和证照情况等,涉及总代理、总经销的要向旗局进行备案,儿童食品送货车要严格执行送货车备案登记制度,未经备案的送货车不得在各工商所辖区开展送货业务。
三是对市场上销售的儿童食品开展抽样检验。对经初步筛查认定的问题食品,工商所采取相应措施,详细登记产品情况,并将样品送有关部门检验。各辖区抽样检验的品种比例不低于5%。生产检测项目为儿童小食品中含有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重点抽检产地为郑州市、新郑市等。
四是切实规范儿童食品市场经营行为。在市场清查中,各工商所严格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等有关制度,对从业人员不进行健康体检、仓储设施设备达不到规定标准和条件的,一律限期整改,对无生产许可证、无检验报告的儿童食品一律禁止销售。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儿童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行政、家庭(社会)、学校和经营者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五是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旗局针对当前儿童食品存
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向旗食安委及其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了情况。向辖区消费者发出了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食品时要认真选购、仔细比对,特别要向经营者索要完整的销货凭证,一旦发生问题食品损害消费者事件,及时进行申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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