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临夏市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工作情况,进一步搞好政府网站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形象,特制定如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二条信息上报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第三条信息上报内容

1、信息工作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临时工作进行,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报送信息,做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重要的经济运行动态应立即报送,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应随时报送

2、各部门的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要定期报送;

3、对市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

4、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同时要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跟踪了解

第四条信息报送要求

1、要严格按照信息上报制度进行工作,信息要及时,内容要真实、准确

2、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严禁越级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口径统一。党政办应随时向州委办州政府办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及处理结果。如因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迟报(事件发生后超过2小时未向州委办州政府办报送的)、漏报和瞒报(事件发生后超过10小时未向州委办州政府办报送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市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

4、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同时要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跟踪了解

暨南大学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篇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上级部门全面掌握教育工作进展、对重大问题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全校信息工作归口党政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党政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校信息工作。

第三条党政办公室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研究和制定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全校的中心工作、领导和师生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暨南大学教育信息》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重要教育信息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学校报送本单位信息

(二)根据上级关于报送工作的要点,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学期至少报送1篇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信息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收集上报本单位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工作动态、重要紧急情况,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学校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学校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教育部,国务院侨办,广东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以及学校重要工作部署、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

(五)本单位关于学校改革发展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本单位开展侨务工作的情况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一)各业务科室要定期报送信息,确保质量,每月原则不得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30篇,综合科将在根据情况向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媒体投稿,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对外召开的新闻(信息)发布会,由办主要领导或授权分管领导召集。新闻(信息)发布会充分做好与公众媒体间的沟通协调,涉及重大、敏感、热点信息由办领导或新闻发言人负责对外发布。

(三)各科室要增强做好敏感舆情快速反馈及督促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正确回应公众舆论监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