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三实信息采录检查验收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根据全省“加强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十办文〔〕14号)要求,为做好迎接全省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三实”)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市政府决定于5月5日对各县(市)、区“三实”管理信息采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方式和方法

检查验收依据《全市“三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开展,以网上考核和实地考核分数的综合分数进行排名,总分为100分,实行分项评分,网上考核和实地考核各占50分。

二、检查验收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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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市“三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和《全市“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录入工作考核办法》做好迎检准备;同时准备好本单位“三实”管理工作总结和所辖乡镇(街办)自查排名(具体分数)情况

(二)各县市区选派一名“三实”办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检查验收,选派人员于5月4日14时30分到市公安局218号会议室参加检查验收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