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信息鉴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强化对领取养老金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有效堵塞基金支出漏洞,确保基金安全,更有效地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通过实行对离退休人员指纹鉴别管理,摸清领取养老金离退休人员的底数,建立指纹鉴别档案。以达到养老金发放的安全性,杜绝冒领,确保养老金支出合理的目的。

三、指纹鉴别管理采集对象、采集时间

(一)采集对象

凡是纳入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均在这次指纹鉴别采集管理范围之内。

(二)、采集时间

2009年9月10日—2009年11月30日

四、指纹鉴别管理内容、采集形式

(一)指纹鉴别管理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进行指纹采集,将在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的指纹存入计算机,建立指纹鉴别档案。指纹鉴别管理工作只用于离退休人员年度审验,定期核查工作,日常领取养老金时不需要指纹,仍按原办法通过工资卡(折)领取;二是将指纹采集情况在采集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单位和群众监督,对查实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核查。具体核查方式有三种:

1、通过实地采集的方式进行指纹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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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指纹档案后,各单位务必加强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跟踪管理,随时了解离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离退休人员逝世后,所在单位应在5日内向社保机构报送死亡表,以便及时停发养老金。违者,除向所在单位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外,还将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领取养老金离退休人员指纹鉴别审验管理工作,成立了离退休人员指纹鉴别审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