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年度信息报告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公司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公司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经理任组长,分管经理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公司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
1、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公司全体同志认识到本单位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3、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机关各科室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简介、领导分工、内设机构;
2、规章制度、文件;
3、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年度计划;
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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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公司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本单位的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