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2014年,xx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文件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以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为切入点,突出天津特色,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公布实施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实现“一份清单管边界”。xx市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8轮清理调整和减少下放,全部取消了涉及23个部门的5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013年的394项减少到295项。在全面依法清理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基础上,向社会公布了《xx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年版)》,公布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各级政府部门在目录之外一律不许擅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事项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今后还将依据法律法规调整变化和国务院下放事项的要求,每年修订一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xx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年版)》,xx市及时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进行了调整更新。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按照事项名称、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21个方面的内容,统一重新编制办事指南并在“xx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公开。改变过去按部门分类方式,实行按企业需求分类公布事项目录,按照企业设立、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资质资格、其他等5种办理方式进行分类,企业和群众办事涉及的所有事项实现“一表清”。
(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xx市滨海新区在审批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帅先成立国内首个地区级行政审批局。滨海新区将18个部门18枚印章管理的216项审批,全部剥离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由该局直接实施审批事项,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现在1个行政审批局和118名审批人员,取代了原来18个审批机构600多个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审批工作,一颗印章解决全部问题,审批服务效率得到极大提高,审批的便捷度和群众的满意度也有了明显提升。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实现“审批模式科学化”。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对企业设立实行“一口式”服务模式、企业投资项目“一体化”审批方式、政府投资项目“一条龙”办理机制等,实现了“让材料和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目标。通过内部流程再造,实现了审批过程从过去一环套一环的“串联”运行,转变为简化前置、同步推进的“并联”运行。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包括审批运行图、自由裁量标准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用社会监督提升工作效率和防范廉政风险。单办件事项平均办理时间为5.67小时,与去年同期22.85小时相比,审批用时是原来的1/4。企业设立审批工作由过去的3天取得“四证一章”到现在1天办结完成;企业投资项目从原来的备案用时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从原来的审批时间45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
(三)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突出“守法经营一路绿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治理理念,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平台,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实施“一个平台管信用”。目前,已发布《xx市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xx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xx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涵盖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备案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业绩信息、其他信息等6大类信用信息数据,具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政府部门公示信息查询,政策法规、公告和工作动态浏览,问题解答等五项主要功能。目前系统中已有36家政府部门联网,年底以前60余家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相关的政府部门将全部入网。各部门的信用信息涉及项目包括行政处罚信息3500项、行政许可信息845项、备案信息56项、登记信息17项、业绩信息17项,其他信息6项,总计4441项,涵盖了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全市各政府部门可以向社会公众动态发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通过系统平台实现部门间行政管理信息的互动共享,提升监管执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效能;社会公众可以全天候登录门户网站,随时查询政府部门公示的市场主体信息和市场主体自主公示的信息,辅助经营和消费决策,规避交易和消费风险,维护自身权益;各类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主动公示信用信息,维护信用信息记录,积累良好商誉,促进企业发展壮大。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搭建了主体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信用共治的网络平台,体现了“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市场监管理念。
二、全面细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项目,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一)扎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今年2月20日,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定的预算报告及19张附表;8月,向社会公开了市级决算报告及5张附表。xx市61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除涉密单位外)已经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市级财政预算全部细化至“款”级科目,重点支出细化至“项”级科目,决算已全部细化至“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全部细化至“款”级科目。
(二)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今年4月,市财政局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14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1个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8月,市财政局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1个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并公开了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三)积极推动区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今年9月,xx市16个区县已全部向社会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决算和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279个区县所属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269个区县所属部门公开了本部门的“三公”经费预决算。
(四)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发《xx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4〕21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统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和要求,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公开的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全部通过xx市政府采购网提供电子版下载,公开采购文件全部内容,便于相关当事人在项目公告阶段即能够全面了解项目情况,方便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不断扩大采购公示范围,细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全部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截至10月底,累计对236条(个)项目进行了审批前的网上公示,驳回了有异议的103个项目申请。在中标(或成交)公告格式中进一步将结果公开细化到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项目合同履行日期和服务要求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五)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于今年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全文对外公开。《xx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已向社会公开,并同步公开了相应的解读文件。xx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已经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已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强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明确细目,深化土地信息主动公开。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门户网站群为主动公开第一平台,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公告、矿业审批、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等信息。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五方面征地信息纳入区县国土分局主动公开范围。将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等五方面征地信息明确为区县国土分局依申请公开范围。
(二)加大力度,强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各区县人民政府认真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政策和标准,并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有条件的区县还在征收现场设立触摸屏信息系统供被拆迁户现场查询,实现阳光征收。
(三)开设专栏,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准确。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门户网站群为主动公开第一平台,设立专栏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办事指南、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待分配房源(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和退出等信息。同时,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四)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xx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农村承包土地规范化规模化流转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涉农区县建设了131个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服务平台(9个区县级平台、122个乡镇级平台),基本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服务平台在涉农区县、乡镇的全覆盖。目前,在部分有条件的乡镇服务平台设置的显示屏已公开所在乡镇拟流转土地的面积、价格等信息。结合xx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按照中央有关登记工作的最新要求和xx市登记工作规程,开发了全市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内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系统。今年12月初将在区县、乡镇进行安装,年底前投入使用,届时,农户流转土地的面积、用途、价格等信息将在系统中公开。
(五)整合平台,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围绕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的全过程,梳理出项目审批、报建、招投标、监管等方面8个信息公开环节,整合原公开渠道,在市建委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构建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统一发布建设项目信息。今年累计发布项目报建、许可、招投标、监管信息3万多条。认真做好全过程管理,做到职权依据、前置要件、业务流程、监督管理“四个公开”,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公示、网上公开结果。“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向公众提供了“一站式”公开、查询、检索服务,保障了公开渠道畅通。
四、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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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把信息公开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公开意识。全市各单位组织开展了分层次、分类别、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各单位共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791次,培训人数达12872人。
(四)加大考核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采取单位自查、网上检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促进各部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下一步,xx市将按照国家的有关部署,结合xx市的工作实际,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深化xx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