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社保经办机构内控信息风险处置预案

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养老保险健康安全运行,努力防范和化解养老保险风险,维护稳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客观性。在进行养老保险风险状况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时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情况,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事物全貌和事件产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不得主观臆断和猜测。

(二)真实性。要实事求是地进行风险状况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如出现涉及社会保险风险的情况不得瞒报、欺报,也不得夸大事实或虚报事实。

(三)及时性。如突发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处理措施并上报。

(四)准确性。对突发事件的情况上报应先简要说明情况,随后补报详细情况,准确说明事件产生的背景、原因、事态发展的程度及当前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可能出现的状况和建议采取的应对方案。

(五)保密性。要严格按照《保密守则》的要求,在处臵风险、报送风险信息时特别注意各类信息情况的保密,未经组织批准不得向外界透露风险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应急处臵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成立养老保险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四条职责

由养老保险风险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养老保险风险的处臵工作,切实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维护养老保险稳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对辖区养老保险风险的监测预警,及时报告突发风险情况,维护辖区稳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接收、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领导小组汇报风险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

2、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召集相关会议;

3、向有关部门通报风险突发事件信息;

4、对风险突发事件的处理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条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辖内当期养老保险形势,研究风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下一步促进辖区养老保险工作的措施。

第六条突发事项报告制度

出现可能影响养老保险风险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不超过2小时)向领导小组长报告,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名称、地点、时间;

(二)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三)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需其他单位配合行动的工作

第七条日常工作协调制度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有关养老保险风险信息,报送有关报告,及时掌握养老保险风险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建议领导小组不定期地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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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