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四川省疾控系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实施方案》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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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报告。
八、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九、接种门诊人员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部门报告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会同相关人员作出报告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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