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罗办发20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为民服务中心,在各村(居)委会建立村级服务代办点。现就加强××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纵深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以“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努力搭建服务农村工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镇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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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决定成立××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专职副主任一名,主任按照副科级干部配备,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林兼任,专职副主任按照股所级干部配备,由徐树贵担任。为民服务中心对镇人民政府负责,代表镇人民政府对中心窗口工作行使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对村级代办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同时接受县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村级代办点由村(居)委会班子负责管理,从村(居)委会干部中明确代办员2名,实行ab工作制,确保岗位不空,方便群众,在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明确代办项目,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为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在服务大厅设置民政、残联、计生、村建、环保、国土、林业、财政、劳动保障、农经、畜牧、农科12个服务窗口,并设置派出所、卫生院两个分中心。

(四)事项办理。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受理村民需办理的事项,对属村(居)委会办理范围的事项,能立即办的要立即办,不能立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对确实不能办理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村民需办理的事项若不属村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委会代办员受理代办。

(五)宣传咨询。代办员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