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医院信息系统运行可靠、安全、稳定和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建设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申请和采购
1医院职能部门根据发展需要进行有关信息系统需求的分析和调查,初步确定目标信息系统或相关软件,并填写采购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或总经理签批。
2物资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财务部根据验收报告和合作合同,支付阶段进度款。第四条信息系统的验收
1在信息系统或相关软件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各科室指定人员进行现场操作、试用信息系统或相关软件,并填写初步验收报告,报分管院长、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2重大或专业性较强的信息系统应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外部独立单位进行验收,财务部、信息科参与验收。
3各科室在获得软件后,应做好多套备份,并分别存放在医院信息科和相关职能部门保管。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
1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各部门应配合协助信息科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
2计算机由信息科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安排专人负责或协调供应商进行信息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3设备发生故障,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故障的,要及时向信息科申请维修,说明设备故障情况,故障严重或损失较大时,要填写维修记录单,经使用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信息科备案。
4信息科接到信息设备的维护、维修报告后,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维修。
5信息设备的使用人要检查维护、维修情况和设备修复情况,验收后签字确认。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六条医院设置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信息科从网络技术上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监控措施,防止泄密和外来黑客攻击,保证网络正常、安全运行,及时排除网络故障。医院办公室组织制定网络安全管理方案并设置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程施工管理、验收和网络安全维护。
第七条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规则设置由指定人员协同产品供应商进行。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规则设置更改,由指定人员负责,
其它人员不得改动。
第八条医院办公室应组织学习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第九条医院信息科应对本网络的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医院员工如发现网络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报医院信息科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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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之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医院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