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包头金氏中医肾病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报告范围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事件或敏感人群的时间信息;对尚未发生但可能引起突发时间的苗头性信息。具体范围为: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信息报告时限

对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照《分级标准》,即: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在第一时间如实报告区卫生局应急办值班室,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原因分析、善后工作等情况,直至有关事情处理完毕。信息报告时限为:特别重大的15分钟,重大的30分钟,较重大的1小时,一般的2小时内。

三、信息报告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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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漏报、迟报、虚报、瞒报、谎报或拖延上报甚至不报。对因迟报、漏报、误报、瞒报和不按工作规程擅自越级上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包头金氏中医肾病医院院感科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