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制度
三峡大学仁和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职责
(一)公共卫生科。在医院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设专职人员负责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各临床诊疗科室负责人为该科室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工作。
二、报告责任人。首诊医生为报告责任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三、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
-1
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整个过程不能超过2小时。
六、管理与考核
公共卫生科负责对各临床科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并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