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县统计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淮阳县“十三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实现人口的综合管理和全县人口数据完全共享”要求,有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推进统计信息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决定建立淮阳县卫生计生统计信息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责

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卫计委加强卫生计生发展战略研究的指示精神,就当年卫生计生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商讨对策与建议,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二、联席会议成员

根据会议要求成员单位有县卫生计生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统计局等五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相关单位领导担任,会议成员为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或按照领导指示,也可临时召集会议,出席成员为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业务人员,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经会议研究后,报县政府决定。

四、联席会议工作程序

(一)各成员单位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议题,经有关部门研究后,提交会议讨论

(二)联席会议结束后,就会议重要内容形成文字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通告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会议作出的决定,在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四)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当前需建立的信息共享内容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相关部门职责,当前急需建立健全以下五个方面的信息共享内容

(一)教育部门主要提供当年年度新生入学、入托、独生子女中招加分等相关信息

(二)公安部门主要提供出生入户、性别、死亡注销、暂住人口等相关信息,以及卫生计生部门个案信息核查比对相关资料

(三)民政部门主要提供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死亡人数、享受低保人员等相关信息

(四)卫生计生部门主要提供接产报表、住院分娩登记直报、预防接种、医学死亡、计划生育手术、生育证信息等相关信息

(五)统计部门主要提供抽样调查数据、人口普查数据

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能够促进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实现跨部门的信息互动与合作,逐步建立跨部门的、全方位的、统一协作服务应用平台,实现共享的经常化和信息化,有效利用各项资源,更好地为淮阳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第二篇。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根据《xx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人民检察院、xx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

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xx”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

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

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

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

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

4、对执行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反映。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与反馈

第三篇:关于建立招投标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招投标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根据《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招投标大市场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

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按照“综合治理,重在预防”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招投标大市场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部门在打击商业贿赂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法律和政策执行的统一,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确保廉政监管工作的实际效果,维

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和人员。联席会议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市检察机关、市发改委、工商局、审计局、建设局、国土局、财政局、卫生局、交通局、水农局的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通报交流招投标各专业市场的动态、信息,研究探讨廉政监管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讨论研究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警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资格)等级、吊销资质(资格)证书的

建议或作出决定等。

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

延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

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应事先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事先告知各成员单位讨论的议题

2、联席会议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召集并主持

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各成员单位要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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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志协助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着眼于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实行齐抓共管,建立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党员创业就业培训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