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彭州市政务公开办:
根据《彭州市政务公开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彭政务公开办发〔xx〕5号)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已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奎同志任组长,分管保密、信息工作的副局长邓义浩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义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落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职责。近几年来,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信息审查员(计算机安全员)管理制度,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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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保密工作的教育力度需要不断加强。开展保密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加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十分重要。利用计算机网络、电子邮件向外发送资料已是十分方便和快捷的方式,但因此也可能带来泄密的危险。针对这一情况,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要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使事前行为得到规范,堵塞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隐患。
(二)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虽然已经建立了有关保密审查制度,但审查的依据范围广,有时难以找到依据,因此,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细化保密审查依据,完善本单位的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