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分局以促进依法监管、有效监管为目标,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措施,严把公开实效,着力畅通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提高了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员工的服务意识。现将我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重视,明确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12年,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加强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分局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分局办公室牵头,统信科提供技术支持,各科室分工负责实施,办公室、监察室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年度例会机制,成立分局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并在办公室配备人员以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经系统研究,将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分解,把公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各相关科室,做到公开工作常规化。同时,按照《条例》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成立由局长担任主任的保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建立健全分局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流程,明确审查职责、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等。
二、落实要求,认真履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银监分局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平时工作中涉及的信息内容分为应主动公开的内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不予公开的内容,并分别确定各自的公开方式、时限和程序。明确我分局应主动公开的内容为:
(一)银监分局的组织结构及其主要职能,监管业务部门及其有关综合部门的主要职责;
(二)银监分局廉洁从业、依法监管的自律性规定;
(三)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监管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
(五)重要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及实施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九)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社会咨询、监督、投诉、举报办法和途径;
(十一)按规定其他须公开的信息。除我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分局申请获取其他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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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012年,我分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没有发生针对我分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四、现有问题,积极整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12年,我分局在全面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相关工作机制运转顺畅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如何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如何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其工作主动性,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我们将加大相关工作的开展力度和频度,提高自身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分局系统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在以往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学习和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加大相关配套培训力度,充分运用考核监督机制,培养和加强相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