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重点抓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和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处理两项工作,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经过共同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工作制度健全、公开渠道畅通、查取方式便利、答复处理依法,年底达到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区标准。

基本原则。既要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又要做到由近及远、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抓好公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公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在管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分为两个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包括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以及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等编制任务;10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公用企事业单位信息目录相关信息的录入任务。

2.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工作。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教育和医疗、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动(拆)迁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对供水、供热、供气、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的信息进行更新。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要在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3.做好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处理工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提出的政务、办事信息公开申请,各部门和单位要依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制定工作流程,严格履行登记、受理、告知和保密审查程序,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做出答复;职权范围外的,要作转送处理;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要征求第三方意见。登记、受理、告知、答复、转送、征求第三方意见可采取网上和网下处理两种方式,网上、网下处理件,都要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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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条例》赋予行政机关各部门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政策性要求严格,各部门和单位要负起责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按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推进计划,明确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和具体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到人。

管委会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合作,对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确保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