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方案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我区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编制《指南》和《目录》的重要意义

编制《指南》和《目录》,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的管理水平,有利于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对于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总体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按照

“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分工协作,互相配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的梳理、编制、审核、公布等项工作,确保2008年6月底前完成《指南》和《目录》编制及内容上网公开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信息公开指南主要内容

1.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2.信息公开获取形式;

3.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4.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5.信息公开收费标准

(二)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内容

1.机构职能。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领导工作分工及领导简历、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的设置及职能等内容。

2.政策法规。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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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重编制质量。要严把质量关,正确处理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既要积极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保密工作,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政府办将定期对《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进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搞好调查研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区政府信息中心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