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系统信息考核方案

各镇乡(街道)妇联、县直机关妇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地妇联的信息报送积极性,及时交流和推广各地妇女在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经验,广泛宣扬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妇女先进典型,积极反映社会各界妇女群众的社情民意,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乡(街道)妇联、县直机关妇委会。

二、考核指标(具体见下表):

各镇乡(街道)妇联信息工作考核指标表:

*

三、报送方法

1、报送至县妇联的信息

2、报送至县妇联网以外其它媒体的信息(包括图片新闻),除可直接投送外,也可先报送至县妇联。如被除县妇联网以外的网站、报纸、刊物等媒体采用,需复印一份录用稿,寄或送至县妇联办公室。如被各级电视台录播的,请将具体播出时间告知县妇联办公室,以便及时备档计分。

四、考核方法及计分标准。县妇联将采取“以量化考核为主”的办法,对全县妇联系统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计分,评先奖优。

1、被采用信息计分标准

(1)被县妇联网、刊物录用的,500字以下得5分,500字以上得6分。

(2)被市妇联网、刊物录用的,500字以下得7分,500字以上得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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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妇联组织的信息得分情况,县妇联每季度在网上公布,年终计算累计得分。在达标分基础上,按完成比例,从高到低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4、信息上报完成率作为妇联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和妇联工作评优的依据之一

本考核办法自*年3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