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信访问题处理经验材料
宜阳县地处豫西浅山丘陵区,辖19个乡(镇),383个行政村,全县人口67.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9万人,人均耕地仅1.57亩。作为以“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统揽经济工作全局的农业大县来说,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因道路绿化、公路建设、重点工程用地、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土地信访问题层出不穷,占据全县信访量的40%以上。作为“三农”问题的“老大难”,土地信访问题处理的是否及时、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只有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涉土信访问题解决了,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政府部门才能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促城市发展。正是基于对解决涉土信访问题的高度重视,宜阳县采取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政法委、信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涉农相关部门等各方面的力量联合办案,对案件进行集中“会诊”,打了一场集中处理涉土信访突出问题的攻坚战。由县国土、农业、林业、交通、城建等部门共同排查出的135起涉土信访案件,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办结121起,结案率达90%以上,收到了解决问题,保障稳定的双赢效果。
一、周密部署,扎实安排此次集中处理活动由宜阳县信访局、国土资源局牵头,联合全县各涉农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行动,确保了集中处理涉土信访突出问题达到了预期目标。宜阳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王玉峰为组长的“集中处理涉土信访问题领导小组”,从县委、县政府及农、林、水、土等9个单位抽调的26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组,按照《宜阳县关于集中处理涉土信访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两天时间内进驻分包的16个乡(镇),与乡、镇工作组会合碰头,先摸清案件底数,后分清轻重缓急,本着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扎实开展工作。一是与信访当事人逐个见面,深入了解情况,拟定合理的工作方案;二是查清案件基本情况,整理证据材料,确保每起案件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得当;三是在案件查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意见,并让其签署意见后,方为终结。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宜阳县在集中处理涉土信访突出问题中,强化案件领导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涉农相关部门根据包案情况,分别成立了集中处理工作组、联合工作组,并由县主要领导包乡、乡主要领导包案,明确各乡(镇)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每个案件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各工作组都分门别类写出专题结案报告,由工作组成员、组长、乡(镇)书记、乡(镇)长签名,当事人签出意见书,达到一案一报。对不能如期解决的重大疑难案件,由工作组组长、乡(镇)第一责任人到专项整治办公室说明不能解决的理由,并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和设想,做到不推诿、不回避,想方设法,采取措施,稳定上访群众,切实解决问题。根据分片包干需要,宜阳县成立了以四大班子领导牵头的4个督导组,分工负责,深入各发案村,了解民情,体察~,倾听群众的呼声;对各乡(镇)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巡回督导,跟踪督办,及时做好协调矛盾和案件处理指导工作,确保案件高质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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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解为主,情法并用土地信访问题的解决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点一滴地树立党和政府威信、化解矛盾的过程。土地信访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抱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和宽容的爱心,对他们反映的实际问题,用最短的时间,通过最佳的途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也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基层稳定。宜阳县莲庄乡上涧村村民王某,因宅基地地界问题多次与邻居张某发生争执,并因此引发纠纷。因双方证地均不符,证载面积小而占用土地面积多,经当地政府、土地所及村民组多次调解都没有结果。加之张某长年在外打工,使两家宅基地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为确保该案~处理,乡包案领导与工作组的几位同志,多次深入上涧村,利用吃饭时间,走访当地群众,了解发案原因,多方收集证据材料,对当事人王某耐心细致做工作。并几经周折,联系到在外打工的张某,劝其在规定时间里回家。4月27日,两家当事人终于坐在一起,共同协商解决宅基纠纷问题,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认真细致的进行了调解。同时,给他们~律、讲政策、讲道理,使他们懂得了只有妥善处理好每个邻里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全社会稳定的道理。并从维护稳定,保障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拿出了具体解决方案:由土地所负责变更双方宅基使用证;两家之间界墙,谁先翻建要向对方打招呼。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十几小时的调解、说服工作,双方终于在《上访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同意问题处理意见,并且保证今后不再上访。宜阳县在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中,注重利用调解方式,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调解为主,情法并用,持之以恒,不解决问题不收兵,确保案件解决彻底、不再反弹。同时,把握住四个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干部做工作与群众做工作相结合,上级组织分析指导与基层组织参与调解相结合,以理调解与依法调解相结合。此次集中处理土地信访问题中,利用调解方式解决的问题占总信访量的90%。对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才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引导进入法律程序和已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仅有14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宜阳县国土资源局在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到当地政府的积极配合,对违法用地者给予严厉的查处。丰李镇小营村卢某,1993年5月申请占地10.2亩办铸造厂,企业一直未生产,也未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8年3月,经小营村委研究决定,在卢某铸造厂厂址内规划了20所宅基地,并于1998年至1999年由丰李镇土地所分别给14户群众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和七十六条的规定,宜阳县国土局依法先后给卢某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而卢某拒不履行无条件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一切建筑物的义务,导致14户村民宅基地无法落实。在此次集中处理涉土案件中,宜阳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也达到了处理一起,震慑一片,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扎实推进,力求实效在集中处理涉土信访问题的一个月时间内,宜阳县委、县政府每周召开一次由县派工作组、案件督导组及各乡(镇)主抓信访领导参加的案件汇报会、交流会、总结会,坚持疑难案件县领导亲自督办,限时间,要结果。县派工作组、案件督导组本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稳定一方”的工作指导思想,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信访为主动查访,深入到发案乡村、农户,直接面对当事人了解案情,抓住案由,并通过走访群众,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逐条逐项层层落实,逐案办理。对135起涉土信访案件,县派工作组及各乡(镇)都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到了查清问题,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及时与上访人见面,并且一案一卷,上报存档,使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坚持难案重点抓。凡是事实准确,处理难度大的案件,采取现场办公,通过召开有村民组、当地群众、当事人参加的群众会议,公开处理,使广大干部、群众亲身目睹,维护了法律尊严;坚持在处理问题上,秉公执法。不吃请、不讲情、自身净,敢顶说情风,得到了群众支持,使案件办理得顺利,群众满意;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发阶段;坚持对案件“回头看”。对已解决案件进行回访,看案件是否真正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通过集中处理工作,进一步转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强化了基层各级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意识,减少了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异常上访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