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信访案件的成因与对策

浅谈执行信访案件的形成原因及其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普法宣传的推进,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重视对自身权利的保护。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纠纷,很多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解决,其中一些案件的当事人由于不同的原因走上了信访的道路,这使得执行信访数量居高不下,而且有增多趋势。重复访、群访现象日益增多,上访老户问题难以解决,这不仅给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极大压力,占用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也给社会的正常管理带来不安定因素。

所谓执行信访,是指执行案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案件执行提出异议并希望得到解决而向相关部门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相关问题的一种形式。执行信访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着历史原因、社会原因、政策原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及法官原因,法院工作存在的瑕疵、当事人认识存在错误等。

一、执行信访案件形成的原因

(一)案件“执行难”成为执行信访发生的主要原因

全国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着“执行难”,“执行难”这一难题是引发执行信访案件的主因。

一般来说,信访所反映的主要是未执结到位的案件,这些案件涉及深层次疑难、棘手案件,解决难度大,紧迫性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可供法院执行财产,并且申请人执行人并不积极的提供相关线索,致使案件长期无法执行。申请人把责任归于法院,把执行不能的风险转嫁给执行法官。

2、被执行人有能力偿还,但通过各种手段隐匿、转移财产,执行人员通过各种方式仍无法获取执行线索,使得执行期限过长。而且有些执行标的较大的案件,被执行人宁愿被拘留也不履行义务。

3、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即使采取了各种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人的权利仍然得不到实现。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交通肇事、意外事故等案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上,由于这类案件赔偿数额较大,被执行人即使倾家荡产也难以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遇到这种情形,法院一般采取执行终结措施,一些申请执行人人不理解,遂开始逐级上访。

4、案件执行不到位,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没有全部实现,只实现一部分;或同一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执行人,只有部分人的权益得到实现,这也造成申请人上访

(二)信访人错误的心态是导致执行信访增加的一个原因

有些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信访”不“信法”,他们错误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信访的目的是为了给法院施加压力,让上级领导和法院重视过问,以便求得问题解决。有的上访者反映了真实的情况,通过信访促使案件能够加速执行。而有的被执行人在

一、二审败诉后,明知自己诉讼无理无据,但为了影响法院执行、规避履行义务,往往通过信访的手段,通过各级领导签字批条,引起法院多次审查,以此拖延强制履行期限或借机转移财产,使生效的裁判不能得到执行

(三)部分执行人员的政治素质以及业务素质欠缺

有些执行人员不讲究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在采取执行措施前没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人为的造成了执行中的矛盾,形成信访问题。个别执行人员凭“经验”办案,在执行工作中不注意及时补充自己的业务知识,执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有些执行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责任心不强,不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引导起各方当事人的不满,有的干警甚至与当事人发生口角。因此引起当事人的上访。

(四)信访工作原则、制度上面缺乏规定

一般说来,相当一部分的上访者或多或少都有一定道理,之所以上访不断,大多是因为法律意识薄弱,如有的不懂办案程序而上访,有的不懂案件主管范围而上访,有的由于接访人员敷衍塞责、审查不细,使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有的接待人员在初访接待时未能认真审阅申诉材料和听取申诉人的陈述,对其申诉简单答复或驳回,不能令申诉人信服,有的甚至态度粗暴,造成申诉人与法院产生对立情绪。另一方面责任制度不落实。党、政府与法院之间和上下级法院之间,都有明确的职责,在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方面都有具体的工作要求,但在工作中没有落实到位,致使信访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局面。面对大量的信访任务,上级法院只能充当“中转站”的角色,将信访案件层层批转基层法院,形成了当事人满腔希望去上访,转了一圈又回到原地的“怪圈”这让他们感到告状无门、无处申冤。遇到重信重访的案件,尤其是遇到经过

一、二审、再审和复查过的案件,当事人仍不息诉罢访,法院基本上是毫无办法。地方党委、政府仍将此类案件交由法院办理。

(五)宣传的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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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信访、缠访、闹访的人数虽少,但是影响恶劣。因此,必须加大对无理访、缠访、闹访的处理,解决对无理访的处理手软和缺乏措施的问题。一方面,应该建立和推广公开听证、公开答询、案件终结制等制度,对重大案件,特别是来访人无理取闹、缠访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询的办法,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另一方面,对在信访过程中冲击国家机关,影响国家机关正常秩序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相关法律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无理访、缠访、闹访,依法给予必要的刑事制裁。

三、小结

解决执行信访问题绝非易事,这是一项庞大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法院角度说,要减少和控制执行信访案件,应首先加强自身建设,从源头上找原因、出对策,努力提高执行人员的素质,认真办理当事人的信访事项,将执行信访案件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尽量避免信访工作短期应急心态,不论重点时期之内或者之外,都应本着依法疏导的态度,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