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渐显露,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地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凸现,公司的信访部门也成为他们涉法涉诉信访的途径之一。

一、公司信访办公室受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现状

根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各级政法机关及时审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围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入口、办理、出口”等环节,

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司法严肃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随着公司“和谐重组、快速发展”的目标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信访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我公司十分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紧紧抓住信访稳定工作不放松,坚持“三个加大,一个健全”的原则,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问题消化在基层,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在谋划上体现了“重力”,推动上注重了“合力”,措施上突出了“强力”,方法上凸显了“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大局的稳定。

第二篇: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

尊敬的各位领导:

随着改革开发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信访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紧紧抓住信访稳定工作不放松,坚持“三个加大,一个健全”的原则,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问题消化在基层,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在谋划上体现了“重力”,推动上注重了“合力”,措施上突出了“强力”,方法上凸显了“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提高重视,落实责任

1、统一思想。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时刻绷紧社会安定这根弦,特别是坚持发展是第一要素,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共识。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全体镇领导、大部门负责人,各办事处书记参加的调度会。党政一班人形成了思想共识,把信访稳定作为全镇工作的三条主线之一,牢牢抓在手上。

2、健全班子。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书记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和协调配合,整合了工作资源,各部门树立了“大信访”观念,加强了联系,并认真学习了上级文件,熟知有关的法律条文,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的自觉性,形成了齐抓共进的工作局面。

3、加大领导公开接访力度。近几年来,每周由党委书记,镇长轮流在信访办值班接访,其它镇领导按值班表轮流在信访办接访。确保了来访群众有人接,问有人回答,事有人处理。

4、一岗双责制,每一名镇领导包一个办事处,对所包的办事处的所有信访问题按照“一包到底,一案一结”的原则。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劝导、包协调、包管办、包落实、包稳定。镇领导对所包办事处的信访情况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初步形成了层层抓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就必须深入加大整治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两个深入”,即:深入排查,深入调查研究。我们从六个方面加强排查:一是从各办事处上报的不安定因素中排查;二是从法制部门案件卷宗中排查;三是从信访案件登记中排查;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登记中排查;五是从上级下转的涉法涉诉案件中排查;六是从市民热线电话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我们还要甄别,从基本案情,处理结果,目前上访人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按上访性质和案件性质分类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处理方案,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

三、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选准切入点,对症整治信访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法涉诉工作更是这个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个难点,只有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对症整治,才有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为此,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采取化繁为简,逐个破解的方法。以“三个步骤”为切入点,以“六种工作方法”为突破口,拟定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置方案。“三个步骤”即对所有的涉法涉诉案件,按照案件复杂程度分为三个层次的分类:一是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的;二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做很多工作,有时单依靠党委、政府不能做的,需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办理才能处置的;三是案情比较清楚,处理结果也合理合法,只是由于上访人不懂法或客观上的原因才上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案件分类排队,采用六种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逐个破解。一是“单刀直入法”,即:对那些案件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的,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法律渠道还当事人一个公正,返当事人个明白。二是“联合办公法”,即:对比较复杂的案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由分管书记总牵头,由信访、政法、司法、公安、法庭等部门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让当事人口服心服,反映当事人要求,适当举行上访案件听证会或联席会,让上访人的反映的问题在近期内有处理、有人管、有人办三是“说服教育法”,即:对那些案情清楚,处理结果合法的案件,静下心来,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四是“社会救助法”,即:对那些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实际困难的群众,充分发挥社会制度的优势,用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帮助人民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五是“案情活动法”,即:对那些上访老户,在说服教育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轻装上阵,放下架子,以人民公仆的角色融入到群众中去,以真情感动群众,使之放弃上访六是“严厉打击法”,即对特别钻政策和法律孔子的无理上访、缠访,违反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在上述方法均告无效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严加处理,绝不手软。总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深化服务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镇的社会稳定。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三篇: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

尊敬的各位领导:

随着改革开发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信访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紧紧抓住信访稳定工作不放松,坚持“三个加大,一个健全”的原则,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问题消化在基层,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在谋划上体现了“重力”,推动上注重了“合力”,措施上突出了“强力”,方法上凸显了“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提高重视,落实责任

1、统一思想。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时刻绷紧社会安定这根弦,特别是坚持发展是第一要素,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共识。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全体镇领导、大部门负责人,各办事处书记参加的调度会。党政一班人形成了思想共识,把信访稳定作为全镇工作的三条主线之一,牢牢抓在手上。

2、健全班子。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书记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和协调配合,整合了工作资源,各部门树立了“大信访”观念,加强了联系,并认真学习了上级文件,熟知有关的法律条文,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的自觉性,形成了齐抓共进的工作局面。

3、加大领导公开接访力度。近几年来,每周由党委书记,镇长轮流在信访办值班接访,其它镇领导按值班表轮流在信访办接访。确保了来访群众有人接,问有人回答,事有人处理。

4、一岗双责制,每一名镇领导包一个办事处,对所包的办事处的所有信访问题按照“一包到底,一案一结”的原则。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劝导、包协调、包管办、包落实、包稳定。镇领导对所包办事处的信访情况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初步形成了层层抓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就必须深入加大整治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两个深入”,即:深入排查,深入调查研究。我们从六个方面加强排查:一是从各办事处上报的不安定因素中排查;二是从法制部门案件卷宗中排查;三是从信访案件登记中排查;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登记中排查;五是从上级下转的涉法涉诉案件中排查;六是从市民热线电话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我们还要甄别,从基本案情,处理结果,目前上访人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按上访性质和案件性质分类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处理方案,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

三、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选准切入点,对症整治

信访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法涉诉工作更是这个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个难点,只有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对症整治,才有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为此,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采取化繁为简,逐个破解的方法。以“三个步骤”为切入点,以“六种工作方法”为突破口,拟定开展涉法涉诉信

访工作处置方案。“三个步骤”即对所有的涉法涉诉案件,按照案件复杂程度分为三个层次的分类:一是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的;二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做很多工作,有时单依靠党委、政府不能做的,需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办理才能处置的;三是案情比较清楚,处理结果也合理合法,只是由于上访人不懂法或客观上的原因才上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案件分类排队,采用六种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逐个破解。一是“单刀直入法”,即:对那些案件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的,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法律渠道还当事人一个公正,返当事人个明白。二是“联合办公法”,即:对比较复杂的案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由分管书记总牵头,由信访、政法、司法、公安、法庭等部门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让当事人口服心服,反映当事人要求,适当举行上访案件听证会或联席会,让上访人的反映的问题在近期内有处理、有人管、有人办三是“说服教育法”,即:对那些案情清楚,处理结果合法的案件,静下心来,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四是“社会救助法”,即:对那些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实际困难的群众,充分发挥社会制度的优势,用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帮助人民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五是“案情活动法”,即:对那些上访老户,在说服教育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轻装上阵,放下架子,以人民公仆的角色融入到群众中去,以真情感动群众,使之放弃上访六是“严厉打击法”,即对特别钻政策和法律孔子的无理上访、缠访,违反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在上述方法均告无效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严加处理,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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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分离。人与事分属两地,如信访人在别地发生案件,却要户口所在地解决,即为人事分离。

人户分离。常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一致,案件处理起来很难划分责任。

人事户分离。更为复杂,案件发生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均不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