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用群众信访交流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参与程度日益提高,与之俱来的是各种信访逐年增多,这有利于党委及组织部门更加透彻地了解干部,全方位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但笔者发现有些地方没有很好的处理群众信访,只要干部一有信访就心存顾忌,在干部选拔上不重客观,不敢放手使用,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1、对一些似是而非的信访处理不够大胆和及时,挫伤了干部工作积极性。有的信访反映的问题证据不充分,有些似是而非,一时难以定性,有的纯粹是捕风捉影,需要组织大胆拍板,及时进行处理,但在一些地方由于不敢担担,怕负责任,怕担风险,在处理上不够果断,有的信访问题经过组织调查处理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有人反复告状,组织上要么不得不重新进行调查,陷在反复告,反复查的循环中,要么难以很快做出结论。拖的时间一长,就会使有信访的干部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情绪不够振作,工作上精力不集中。

2、信访调查处理公开度不够,不利于向群众释疑和干部减“负”。目前,一般的信访问题调查处理以后,调查人往往只向上级组织进行回复,没有向单位的群众和有可能涉及的范围进行说明,信访对象不清楚,群众也不了解,被信访的干部究竟有没有问题,问题的性质如何,处理结果是怎样的,往往造成误解,认为没有很好地调查处理,从而对党组织产生不信任感,另外许多信访问题的调查是在暗中进行的,调查结果也没有向干部本人反馈,干部不明就里。

3、不能正确区分信访反映与群众公论。干部选用制度改革,加大了群众参与的力度,象干部任用公示制、试用制等。信访是群众反映意见的一个有效渠道,但对部分信访反映也要全面地看。有的人因为所处层次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可能对干部在一时一事有自己的意见;有的干部也可能因为工作中坚持原则,与一部分有既得利益的人形成冲突,这些人的反映其实带有一定的个人目的,如果听风就是雨,一发现信访反映就认为这名干部的群众公论不行,那么看法就难免失于偏颇。有的地方就是因没有区分好群众意见的真与假,反映问题人数的众与寡,从而以偏概全,形成了对干部的不全面、不准确的评价。

4、在干部使用上求全责备,不能客观地看待干部表现。对干部个人而言,不可能十全十美,象敢于工作的干部有可能方法简单一些,开拓精神强的干部到外面跑的时间可能多一些。有些人别有用心,抓住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夸大其辞,大告特告,在工作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当组织上讨论某个干部的任用时,马上就有人告状。俗话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如果党组织不对干部有全面准确地了解,难免产生不良印象。有的地方在干部任用上,不能完全按《条例》办事,有些以主要领导的意见为准,而领导者个人不可能对所有干部有全面深刻地了解,有时就出现这样的情况,“这个人有人告,恐怕真有问题,等等再说。”而干部任用又有一定的时间性,这样难免贻误干部的使用时机。

组织上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信访,就会给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干部本身的工作带来一些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一是影响了干部的正常选拔,一部分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因为信访的误导,错过了提拔任用的机会,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致使这些干部对组织产生了不信赖感,党组织的形象受到损害二是干部使用的这种导向,必然导致干部只重“民意”和关系,忽视原则和实绩,热衷于中庸之道,“多栽花,少栽刺”、“你好我好大家好”、“关系最重要,成绩在其次”,遇见矛盾绕道走,在原则面前摇摆不定,不愿得罪人,也怕得罪人;只想糊摊子,守位子,怕出乱子,工作止步不前,做“太平官”,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不踏实,不愿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愿与别人比工作,比实绩,只求“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名、电视上有影”,借此笼络人心,求取虚假“民意”;更有甚者,热衷于拉拉扯扯,吃吃喝喝,吹吹拍拍,走上层路线.搞庸俗关系学三是纵容了少部分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告黑状,特别在干部提拔使用的关键时期以及干部公示、试用期间告状,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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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访调查后处理要适度,既教育干部又保护干部

经调查问题性质严重影响任职的应严肃进行组织处置,该撤的撤,该免的免,该降的降,决不姑息迁就;问题性质不影响任职,但不利于在原单位、原岗位开展工作的要及时交流,更换环境;对有问题而又不够组织处理的要通过谈心,召开生活会、诫勉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群众不明真相,产生误解的,调查后要向群众说明,大胆保护干部;对别有用心的诬告者要给予严肃查处。

另外,要教育干部正确对待信访反映,不背思想包袱,身正不怕影子斜,充分相信组织,大胆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