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信访程序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矿[~]9号文的要求,紧紧围绕矿党政提出的创建“平安东滩”、“平安区队”的目标任务,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现结合工区实际,制定运搬工区职工信访程序规定,望各队认真遵照执行。

一、信访程序规定遵循的原则

1、坚持“依法上访”、“违法追究”、“双项责任”、“注意引导”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层层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坚持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职工有问题“逐级反映,层层落实”的原则

二、运搬工区职工信访程序规定

职工反映问题,先到职工本人所在的班组反映,属于班组管辖范围内的,工班长应予以积极做好解释、答复等工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班组时,工班长应当主动协调,不得推诿;如果工班长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不做答复或解决不了的,由工班长带领职工本人,到职工所在队的党政领导处反映(如果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关于工班长的,可以直接到该队党政领导处反映),所在队的党政领导要根据情况,是属于该队管辖范围内的,该队党政领导应予以积极做好解释、答复等工作;涉及到两个队或两个队以上时,该队党政领导应当主动协调,不得推诿;如果该队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不做答复或解决不了的,由队党政领导带领职工本人和工班长,到职工所在队的分管领导处反映(如果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关于队党政领导的,可以直接到分管领导处或工区党政领导处反映),分管领导处理不了的,由分管领导带领职工所在队的队党政领导,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及职工本人,到工区区长或党总支书记处反映,区长

或党总支书记将根据事实情况给职工一个答复,职工不满意的,由工区党政领导出具证明,职工可以到矿信访办进行反映问题。

三、信访程序规定保证措施

运搬工区信访工作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联带,如有职工越级反映问题的将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如各队职工有不通过工班长、队党

政领导和分管领导,直接到工区党政领导处反映问题者,(职工反映工班长、队党政领导或分管领导的问题时除外)工区党政领导有权对职工所反映的问题不与答复、解决,并追究该队分管领导、队党政领导、该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的责任;并对分管领导罚款50元,对该队队长、党支部书记各罚款50元,对该队的各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各罚款50元,对该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各罚款50元,对本班其他职工各罚款50元,对职工本人罚款100元。

2、各队职工有不通过工班长、队党政领导直接到分管领导处反映问题者,分管领导有权对职工所反映的问题不与答复、解决,并追究该职工所在队的党政领导,该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的责任,并对该队党政领导罚款50元,对该队的各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各罚款50元,对该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罚款50元,对该职工所在班的其他职工各罚款50元,对职工本人罚款100元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机关管理制度机关管理制度前言局机关《学习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经局干职工讨论、修改、补充,并于~年3月22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局干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查看更多>>规章制度s(”hzh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