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包案制度

信访稳定领导包案制度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重大信访问题,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特别是群体性信访问题和一些久拖未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指对公司工作范围内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公司领导干部亲自负责处理的一种领导责任制度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信访问题,应由领导包案处理:

1、职工、家属到公司以上党政机关集体上访反应重要信访问题

2.赴京、至省、地重要场所或重要会议会场的非正常集体访

3.长时间未解决的涉及群体利益的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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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凡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问题应本着急事先办的原则,尽快办结

六、对领导包案后因行动迟缓、处理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包案领导的责任

包案处理完毕,要及时向信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并注意回访,防止重复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