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信访工作材料之2

信访工作追究制度

为了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和田市信访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制,为和田市跨越是发展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三、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3、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来信、来访案件,一律由办公室受理。来信拆封、来访登记、接待、转办、催办和答复等工作,统一由办1

公室承担。

4、应由公司所属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应随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办公室应视情向主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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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失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按《职工奖惩实施办法》处理。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按《职工奖惩实施办法》处理。

和田市给排水公司

201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