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通知[大全五篇]
***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处理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推进我乡信访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乡实际,特成立***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处理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具体如下:
一、建立完善领导信访包案制
1、领导包案的范围。包括。主管范围和属地管理范围内重要群体性和突发性信访案件;属我乡调处的重要信访案件;赴京上访案件中属我乡协调的重要信访案件;信访接待日接访的重要信访案件;其他需包案的信访案件。
2、领导包案办理程序。乡信访领导小组建立研究并高效处置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的机制,每季度研究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不少于1次,提出负责包案办理的乡级领导、相关部门以及包案办理时限、报送方式等意见,报乡委常委会审定后实施。乡信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包案办理案件的呈送、交办、反馈和上报工作。
3、领导包案责任机制。针对信访突出问题,乡信访领导小组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要求和办结时限,各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对照所负责的信访突出问题:一是包案领导要坚持“一包到底”,做到“三包一保”,即“包案件、包查办、包落实、保稳定”;二是建立乡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制度,限期未办结信访问题包
案领导每季度向乡委常委会说明包案办理信访工作情况;三是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由乡信访领导小组牵头,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不解决的,按照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不脱钩原则,提请实行责任追究;四是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及到州集体访的,在包案办理期限内的由包案领导进行劝返;因工作不到位,包案问题未在限期内解决而引发的进京非正常上访及到州集体访的,包案领导除做好劝返工作外,向乡委常委会作出书面检查。
二、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活动的机制
严格执行乡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接访领导每季度将接访问题办理情况向乡委、政府主要领导书面进行汇报。乡信访领导小组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乡委、政府领导要每月到所联系片区和村下访一次,对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件,简单问题当场办结,一般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点疑难复杂问题在2个月内办结,确保初信初访办结率95%以上,把工作做到群众满意为止。要通过下访活动,使上访群众人人得到领导接待,信访事项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切切实实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可能发生的信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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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必须到现场处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信访问题,要按照“稳控责任属地单位为主,解决问题属事单位为主”的原则,由乡信访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共同做好劝返处置工作。对较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党政分管领导同志要及时处置、靠前指挥。对重要联名信以及扬言自杀、杀人、爆炸、滋事、进京集体访等异常信件,要及时提请乡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阅处,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办理。同时对信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不力导致矛盾激化、造成重大上访事件的,因工作失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产生新的严重上访问题的,要严格按照相关问责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2、强化信访维稳工作目标考核。将信访维稳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信访部门作为年终考核各村、各部门信访工作的权威部门,对平时不重视信访工作、不按要求报送材料、不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严格按照信访考核办法扣分;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引发越级集体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的,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信访办2014年2月20日